第190章 修學好古,實事求是(2/2)
《物權法》對物權絕對權的明確,至今為止絕大多數只在房地產領域被廣泛使用。動產領域,最多也就是車船之類要登記註冊的財產。至於電子產品和其他非登記類動產,甚至是其與智慧財產權的衝突,我敢打包票前所未有。
這麼疑難雜症的案子,難道不應該請最高院對相關法條的適用,進行一下解釋麼?」
老人稍微想了一會兒,深呼吸了一口,總結道:「所以,你只是希望能夠對沒被實踐用過的法條,申請一個最高院的解釋?這樣,省內就把責任推出去了?不管最後最高院怎麼解釋,都是他們的責任了?」
「這有什麼不好麼?」馮見雄貌似惴惴不安地問。
「倒也沒什麼不好,反正不管怎麼判,錯不在我們了。」老人呢喃地自語了兩句。
提醒一下老同事、老下屬,遇到全國範圍內都沒被司法實踐用過的法條,就請示京城……這應該不算「干涉司法獨立」吧?
老人想了想,覺得自己的判斷沒錯。
又不是讓你傾向於原告或者被告,只是提醒你「別不懂裝懂」,這很正當嘛!
「你走吧,這個事情……我不好多說,不過我相信小蔡會自己領悟到這個道理的。」老人猶豫再三,表態道。
馮見雄就知道這事兒已經成了。
對於他來說,今天來跑這一趟,目的就是確保江南省高院別不懂裝懂,確保最後會捅到最高院的法釋辦,夠了。
一件案子,只要能夠求解釋,多多少少會解釋出一些新意來。
怕的,就是什麼都不解釋,直接當作這裡沒問題,「明明不懂,卻以為自己懂了」。
就像拉姆斯菲爾德那串口癖一樣。
……
幾周之後,蔡院長就在一個周末,於某處類似療養院或者干休所之類不可描述的地方,機緣巧合會晤了退休老領導。
大家都很有節制,不會說不該說的話。
「小蔡,本省的司法系統,這兩年遭到的社會非議不少,形象壓力很大啊。要做到無愧於心,不懂就問,實事求是。」
蔡院長琢磨了一會兒,知道大致是怎麼回事了。
實事求是。
這四個字說得好吶。
看起來,實事求是是一句再大義凜然,公正不過的話。
但是,在法律界,尤其是在遇到新問題新疑難的案子的時候,實事求是又意味著什麼呢?
這就意味著,得先設想一下「如果假裝沒看見這裡有這麼一個不清楚的點,原先會怎麼判」?
毫無疑問。
如果今天國內沒有《物權法》,沒有對於支配權和請求權的法益位階考量領域的種種問題、思考……
就純粹當這個問題不存在,回歸十幾年前《民法通則》老掉牙的「誠實信用」基本原則判。
這個案子,會是什麼結果?
毫無疑問,如果歧義法條本身都不存在,今天的案子,杜丘明贏定了。
所以,哪怕僅僅是要求把歧義法條弄清楚,「實事求是」,那也已經是對馮見雄有利了。
「我會回去好好梳理一下的。目前民事庭那邊是有幾個案子比較複雜,搞不清楚的地方,確實要實事求是,不能不懂裝懂。不懂就問麼。」
蔡院長打著官腔,表示能夠理解老領導的苦心。
而且,這對他個人、對整個系統,也是有好處的。
江南省的司法圈子,確實容不得再出任何醜聞了,能把責任推出去,沒什麼不好。
庭審的過程,這些大人物都是不會接觸的。
充其量,也就江南省高院幾個民事庭當中,某個庭長能直接過問。接受馮見雄和杜丘明的正反唇槍舌劍洗禮。
不過,隨著庭審的進程,一封正規的請示函也如期寄到了京城,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