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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我自巋然不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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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需要杜丘明用保票來鼓勵他了。

然而,杜丘明給了他殘忍一擊:

「不好說,如果那個馮見雄夠笨的話,這樣就行了。如果他有我這麼聰明,知道一切,會換位思考。那麼,他可以在蘋果貿易(滬江)得到這些權利的過程中,讓馬和紗停止侵權、刪除一切顯示侵權的微博,偃旗息鼓。

等我幫你提起訴訟的時候,他就可以以『可能的侵權行為即使發生時,也不是在蘋果貿易(滬江)擁有權利的期間發生的』,然後以『起訴主體不適格』為由,申請駁回起訴。所以,你還是得賭,賭我想到的東西,馮見雄想不到。」

這顯然是一個很危險的賭約。

拉蒙德思之再三,放棄了。

或者說,他決定還是把華夏這邊的情況,上達天聽,由上面定奪吧。

「我再請示一下美國那邊。」拉蒙德說話時,聲音一度枯澀,似乎聲帶都黏住了。

杜丘明露出一副同情的表情,內心卻是暗暗得計:哼,哥從來不需要告訴客戶「這事兒做不了」,永遠都是客戶發現備選解決方案成本更高,然後主動選擇我一開始給出的路的。

這,就不能怪哥了。

……

沒有人知道大洋彼岸後面幾天發生了什麼,也沒有知道這種說起來不大、但誰也不願意承擔決策責任的扯皮,最後為什麼會在某一天被暴君賈伯斯親自瞥到一耳朵。

反正,一番博弈之後,從大洋彼岸傳來的決定是:授權沒問題,就讓蘋果總公司作為起訴主體好了。

速戰速決就好!

杜丘明拿到全部所需的委託資料時,差點兒興奮得跳起來。

在四九城的智慧財產權法律界混了二三十年,終於接到了一樁蘋果公司這樣級別的全球前10強公司的委託!

他人生的最高光時刻,終於來了!

雖然官司的內容,只是一樁穩贏的、控訴對方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等侵權的小官司。

多年以後,當他悔恨地想起這一刻時,才發現,當時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其實成了幫馮見雄的超強AOE輸出魔法引怪的角色。

那畫面感,儼然就是那殘陽淒切的血色修道院中庭里,一個戰士渾身瘢痕傷口、拖著幾十個食屍鬼/怨靈蹣跚前行(還有奶騎在旁邊奶)。

然後,草叢裡突然鑽出一個奧爆術天賦點滿的法師,一堆瞬發奧爆術洗地清場。

只可惜,這個引怪的戰士,和清場的法師,並不是一個隊的(嗯,雖然這種情況在WOW里不可能出現)。戰士的本意,也僅僅是希望法師被食屍鬼們撕成碎片。

廢話少說。

短短一周之後,做好了初步的準備工作,杜丘明帶著自己的團隊,親自奔赴金陵,遞交了一份起訴狀。

金陵市中院民事庭的相關立案工作人員,一看委託書上那昂然的蘋果抬頭,幾乎是立刻高度重視,拿出了給洋大人辦事的效率,一切加急。

不過,不管杜丘明多麼鄭重,法院如何上心。馬和紗或者說背後的馮見雄,似乎並沒有太重視這事兒。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113條之規定。法院在收到起訴狀、並決定立案後,應當在5天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應該給出答辯狀。

當然,法律也沒規定被告人不交答辯狀的後果。只是說,被告不提交答辯狀應訴,不影響法院的審理。

也就是說,司法實踐中,如果被告不上心、不搭理,什麼都不干,法院也得等滿15天,然後才能安排首次開庭、通知雙方。

因為是給洋大人辦事,本來法定給法院的5天,法院方面只用了1天——據說連順豐快遞都沒敢用,怕耽誤。而是讓兩個工作人員,親自開車去仙林大學城,找到金陵師大的校區,然後打聽了馬和紗的動向、親自等她下課,在教室門口堵人,把起訴狀的副本交到妹子手上,讓她籤押。

他們還口頭建議馬和紗儘快答辯。

這服務態度,實在是太好了。

可惜,馬和紗並沒有提交答辯狀的意思。

她隨手看了一眼,就丟著。

讓對方等15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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