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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分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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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事情,也有自己不擅長和厭惡的事情。哪怕重生一次,也不可能全知全能。

對於馮見雄來說,他骨子裡有一股黑客式的鑽空子桀驁不羈。這也就註定了他做實事兒可能很牛逼,但是在任何體制內務虛都不太在行。

這種不羈,不光是不能做官,也一樣不適合搞學術。

時至今日,他依然記得上輩子剛剛踏上沒幾年時,有一次做專利代理人時,參與了一個大的技術項目,自己投入也很深。最後結項驗收時心血來潮,站在系統工程師的立場上,寫了一篇總結技術應用場景的論文,洋洋灑灑很用心。他留著也沒用,就一併賣給了客戶單位的負責工程師。

客戶單位的負責工程師看了之後,語重心長地評價:「文章是不錯,但是乾貨太浪費了!一次工程實踐,發現這麼多新應用幹嘛?你不會拆成三篇論文麼?那樣就夠我們這邊三個人評中級職稱了!」

今時今日,這一幕似乎又要重演。

邱雪面前,擺了幾份文章的列印件,上面圈圈點點劃了好多線,把文章大致分割成了幾塊。她就指著文章教育馮見雄:

「你這些東西,當作博客發出來太浪費了!而且這麼多新意,堆在一篇文章里,主次也沒了。好好整理一下的話,完全是可以當論文用的。如果掛我的名字,上國家級期刊也不是沒有希望……」

邱雪說到這兒,似乎也意識到不小心說得有些急了,頗感不好意思,便想岔開話題遮掩一下。

倒是馮見雄一貫察言觀色,立刻抬手做了個虛扶制止的手勢:「邱老師,我的東西都是隨便寫寫的,完全不成體系,從來都沒想過可以整理成上檯面的東西。您如果覺得還有改造的價值,那我也很願意請您斧正。不過你也知道的,我是真的不懂論文那些條條框框。」

見馮見雄這麼上道,邱雪也鬆了口氣,不再打官腔了:「那這樣吧,你提供素材,我幫你改,你想要,我就給你第二作者——我也不占你便宜,實話實說,這些東西掛我的名字職稱,對方國家級期刊的審稿編輯才有可能放過去,如果掛你的名字,人家看都不看就打回來了。最多投個省級期刊。」

「我理解,完全理解。」馮見雄示意對方不必解釋。

邱雪竟然有一絲不好意思,想了想,又說:「看得出來,你也是個挺上進的孩子,這樣吧,發下來的稿費,我都給你好了。另外,我在學校里的法律援助中心還挺說的上話,你要是願意,在校期間就可以過去實習——法律援助雖然不能收律師費,但是畢竟可以積攢一些訴訟和代理經驗,還能報帳沖銷一點費用……」

馮見雄答應了這個條件。

邱雪提到的「法律援助中心」,是金陵師大一個校直屬設立的機構,雖然裡面的人大多數是法學院的,但行政級別是跟法學院平級的。

根據《律師法》,所有執業律師每年都有義務免費提供一定時數的法律援助,可以是去社區提供普法諮詢,也可以是免費給窮人打官司。除了律師之外,其他在法律類院校執教的人,也是「鼓勵」提供這種援助的。

金陵師大設立的這個「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靠一些年輕的法學院老師組織,也吸納一些優秀的學生做事。在馮見雄大四通過司法考試之前,這也是他唯一合法的在沒有律師證的情況下接案子的渠道。邱雪答應幫他拉進法律援助中心,也算是一個不小的忙了。

話徹底說開之後,邱雪也吐露了更多的內情,也算是取信於馮見雄,馮見雄也少不得把自己捏造的未來打算大致說了一下,安安老師的心。

交談中,馮見雄才知道原來自己當初的預估有錯——邱雪雖然才工作三年,但已經獲得「講師」職稱兩年多了,屬於剛剛轉正就直接授講師職稱、眼下則在蓄力衝擊副教授。

原來,各個大學的職稱體系鬆緊還是略有差異的,只有北大清華一級的才卡得特別嚴格。

而對於大多數211大學而言,碩士留校的老師,才是第一年實習期過後,給予助教職稱、然後再熬三五年當講師、35歲能升副教授就算不錯,教授則至少40好幾了,還得有成果。

但邱雪是博士留校,所以實習期就是助教,一年實習期滿後直接提為講師,算是中級職稱了。從這個角度看,早些年的時候學歷高對於留校任教還是挺有好處的,當然前提是博士能最快速度讀出來——要是像很多不會做人、被導師當廉價勞動力奴役到30歲才畢業的博士,那根本就省不下時間來。

按照金陵師大的評職稱體系,講師只要省級期刊多發一些論文,再有一篇國家級期刊,就行了,幾乎等於沒門檻。要當副教授,則要國家級期刊跑量,再有至少一篇「雙核心」的專業期刊論文。要想當教授,那就得批發好幾篇「雙核心」乃至更高規格期刊的論文——當然,別的年限、資歷這些指標,也還是要考量的。

這個標準,還是針對已經占了本校大多數院系的偏文科專業的,算是容易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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