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收入分配問題(2/2)
張華松嚇了一跳,驚問道:「怎麼回事?交了稅還要上交一半,豈不是自己連一半都不到了?」
舒雨霏道:「就是這樣子,你看看相關新聞報導,不少體育明星都因為收入分配問題在與國家隊打官司。不過,在他們成名之前,國家確實花了力氣進行培養,成名後回饋一部分給國家也是應該。至於回饋多少的問題,我們倆就不予置評了。但你不是專業運動員,不是從地方體校、省隊、國家隊這樣由國家培養起來的,我覺得裡面的分配方案對你不利,也不公平,你應該好好看一下。如果真的國家隊來找你,你要先跟他們談清楚,免得將來扯皮打官司,影響不好。」
張華松頓時緊張了起來。
正如舒雨霏所說,自己又不是由地方體校、省隊、國家隊這樣培養起來的。如果將來無論什麼收入,交了個人所得稅後還要被抽走一半的話,他也覺得有些難以接受。
不是他不愛國,只是這種愛國方式也太極端了!
他依法納稅,不偷稅漏稅,就盡到了自己的義務了嘛,怎麼還要將稅後收入上繳一半?
於是,張華松道:「霏霏,那我先掛了,看看相關新聞,你早點睡,我們明天再說。」
舒雨霏道:「你也別看太晚了,早點休息!」
張華松道:「嗯,晚安!」
舒雨霏:「晚安!」
然後,電話掛斷,舒雨霏就睡覺了。而張華松,則開始搜索運動員收入分配的相關新聞。
結果一搜,果然如舒雨霏所說,冒出來好幾個有名的體育明星與國家隊因為收入分配問題打官司扯皮的報導。其中,赫然有nba籃球明星姚名與華國籃協關於姚名收入分配的博弈。
國家體育總局現行的運動員收入分配政策是運動員占稅後總收入的50%,教練團隊分15%,輸送運動員的地方體育局分20%,相關協會分15%。
地方體育局拿走的20%,會分給省隊、俱樂部、體校和該運動員的啟蒙教練等有功單位和人員。
比如溫永毅這樣從地方到國家隊逐步成長起來的運動員,確實花了國家不少心血。
所以,他成名後,有了商業收入,交完個人所得稅後也只能拿稅後收入的50%,還有15%要分給他背後有功的教練團隊,南粵省體育局分走20%,華國田徑協會分走最後的15%。
站在國家的立場,很多冷門項目是沒法像足球、籃球那樣市場化運作的,只能靠國家財政撥款進行扶持。他們的工資、生活費、訓練費、傷病治療費等等,都是由國家出錢養著。
像舉重、鉛球這樣的項目,沒有拿到國際大賽冠軍,甚至奧運冠軍之前,哪有人關注?哪有商業代言?
即使是百米短跑這樣的明星項目,國內也只有胡凱、溫永毅等少數幾個人有商業收入。
其他的項目和運動員、教練團隊、訓練設施,就全靠國家出錢養著了,他們的工資、生活、訓練、傷病、設備維護,都得由國家負責。
而這樣的基礎運動員,從地方體校到省隊、國家隊,數量是很多的,其中只有極少數人能獲得成功。
因此,當這些千千萬萬的基礎運動員中有人出了成績,有了高收入後,國家就希望他們上交部分收入。一部分回饋給運動員的輸送單位,另一部分給該運動員背後的教練團隊,最後一部分作為體育基金,補貼國家隊其他沒有商業收入的運動員的工資、生活、訓練、傷病開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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