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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婉早有打算:「不需要印刷成冊的。」

「孫先生聽過說書嗎?」沈婉問道。

孫管事皺了皺眉頭,顯然沒能明白她的意思,一旁的周老先生倒是笑而不語。

沈婉:「說書並非是一口氣講完的,每每到了關鍵時刻,說書人一敲醒木,預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孫管事反應了過來:「小公子的意思是……分開刊印?」

沈婉點了點頭。

孫管事思量片刻,拍手稱讚道:「這主意好啊。」

兩個人當場就簽訂了條約,有周老先生的幫忙,條約上的內容全都是對沈婉有利的。

條約規定,除去刊印的成本外,販賣的稿酬有六成歸沈婉所有,四成歸松庭所有。比時下的五五分成要划算許多。

只不過,沈婉在這之上還附加了一個條件,手稿的所有版權歸她本人所有,未經她本人允許,嚴禁松庭私下將版權販賣給其他書肆,當然,在合約期間,她也絕不會授權給其他書肆。

分成也僅在年底之前有效。

等來年開春就要重新制定條約,到時候如何分成,怎麼合作,還要看雙方的意願。在此之上,如果沈婉還打算繼續刊印書卷,松庭書坊享有優先權。

孫管事也不是沒跟別人簽訂過刊印條約,事實上,常常有不少文人墨客寫了一些文章,作了幾首詩,拿過來懇求刊印成冊,只是這刊印的條件就非常苛刻了。

首先,文章要過關,故事要有可讀性,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要能給書坊賺錢。

書坊雖然是文人墨客的集聚地,但是歸根結底,它也是賺錢的買賣,沒有銀子賺,那虧本的買賣誰樂意干?

但凡是書坊刊印書冊的時候都是慎之又慎,不僅僅是看文章,也是要看人,若是這人一看就不像是會中舉的,文章也寫得一般,那肯定是要被拒絕的,可要是這人的文章一般,但是人長得極為俊俏,又或者家裡有些勢力,能撈一個舉人當一當,那書坊也是樂意為其刊印的。

但凡是跟書坊簽訂刊印條約的書生,都恨不得這合約的時效是越長越好。孫管事還是頭一回遇上這隻願意簽訂半年合同的,簽字畫押的時候他還婉惜的看了沈婉一眼,在心裡想,這小公子究竟還是太年輕了,有周老先生在,這麼好的條件,她這時候提出簽訂個三年五年,他也是會答應的。

這大好的機會就這樣平白的被她錯過了,實在是可惜。

同樣不能理解的還有小巧。

等到沒人的時候,小巧詢問了此事。

彼時,沈婉正抱著蟹黃包吃的真香,聞言一臉不解的看了過去:「為什麼要簽長約?」

小巧被她問的卡殼了。

還能是為什麼呀!別人樂意幫你刊印,小姐你就燒高香吧。

沈·自戀狂·婉一本正經道:「我可是要成為火遍全京城的人,簽長約?噗嗤……六.四分成?那我豈不是虧了!」

小巧咽了咽口水,有些艱難道:「那小姐你想分幾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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