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寺社自治(1/2)
原本,和泉國內的住持和宮司們,已經達成協議一齊進退。向織田家稍加讓步是沒辦法的,但對方若獅子大開口,逼得急了,大家就聯合舉事,號稱信徒們起來反對。
然而新任守護代平手汎秀表示出無意染指寺產社產的態度,這個盟約的存在基礎就蕩然無存了。
更進一步,平手汎秀又說出,讓大家自行選舉出一個機構來,一應管理和泉國內所有寺社。
這個方案,顯然很容易接受。
甚至不止是容易接受,簡直可以說求之不得啊!
大小寺社這麼多家,顯然不可能全部平等。強弱的區別,那也是涇渭分明的。一百四十寺社裡,有話語權的也無非是十來個,余者都是附庸其上。
幾個實力較強的人物,比如福德寺的了淨和尚,大鳥神社的田代神官,心下覺得自己肯定能被選出來做代表,於是紛紛覺得平手汎秀的提議很好。
這世上,總是沒有人嫌自己身上權力太多的了。
小勢力當然不情願被納入管轄,但這個政策是由掌握武力的守護代所提出,又得到大寺社的擁護,那麼他們就只能被迫服從。
「有了這個機構存在,鄙人也可以對織田彈正和公方大人回覆說,已經對寺社達成了有效管理,不用再做什麼多餘的事了。」
汎秀這一番話,給了這個「自治組織」很好的名分。而且從反面看,他的話也可以理解為:如果寺社們連這個要求都無法滿足,那織田信長就會被惹惱,就可能要做「多餘的事」。
石山的一向宗,奈良的東山高僧,比起和泉國這些人高明到不知道哪裡去了,一樣被信長強迫著獻上資金表示臣服。面前這點人,除非被逼到死路,否則實在生不起對抗的念頭。
平手汎秀安坐於上,看著眼前一百多位宗教人士的諸生百態,不由得微微一笑,心下也不禁產生一點不屑。
根本沒用上預想中的其他各套方案,只拋出這麼一個名分來,便一舉兩得,既打破了寺社們的默契,又取得了一個集中管理的口實。
說是聯合自治,但鬆散的機構其實無力完成行政職能,只會變成內鬥的工具。選出來的代表,必須要向外力求助才可以真正立足。到時候就能主動扮演這個「外力」,用「指導」或「調研」之類名義,來控制風向,將之納入本家政權的體制之內。
現在唯一還剩下一點問題,就是這個聯合自治組織的規劃。所以平手汎秀繼續補充說:
「鄙人建議,可以從各位住持和宮司當中,選舉出十名處事公明,德高望重的長者,作為『十人眾』來代表和泉國內的眾僧人神官。而我也會任命一位『寺社奉行』,但這寺社奉行並不會侵犯既有的『不輸不入』之權,只負責與『十人眾』的聯絡。」
十個名額,正好差不多囊括了最上層的勢力。聽眾們於是紛紛暗地估算,究竟哪些人能夠當選,一時倒無人對這個數字提出質疑。
反倒是平手汎秀又縮進口風說:「到底是十人,還是十五人,七人,八人,都是由各位自行決定的,鄙人絕不會幹涉。只需將最後的結果告知即可。對於寺社內部人員,這個組織有自行審判的權力。不過——若要動用武力討伐不法者,那就還請要提前通知於我一聲。否則,無論是織田彈正,還是公方大人,顏面上未免都會難看。」
這一番話仍然沒引起太強反應。畢竟汎秀都給予了這麼多自治權了,只要求動武前提前告知,這點限制實在微不足道。
以心思細緻的了淨和尚為首,眾人關心的倒是另外的問題。
這了淨便在汎秀說完話之後開口問到:「請問監物大人,這『十人眾』究竟如何選出呢?是只限各寺社住持宮司推選,疑惑是其他僧人神官也可參與,還是和泉國內所有信眾共同推選呢?」
汎秀微笑著回應道:「鄙人已經說過,這是各位的自家事務,我不便插手。究竟如何選舉,哪些人有候選資格,皆有諸君自己商量決定。」
一旁的田代宮司又問:「不知這『十人眾』幾年一換?若是有人不幸仙逝在任上,又該讓誰去頂替呢?」
汎秀依舊是耐心地笑著答覆:「此事同樣由爾等自行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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