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BABEL(十三)(2/2)
如果說之前的方案對應的是《倫敦條約》,那麼李林現在提出的方案對應的是《華盛頓條約》。
1922年2月6日簽署《限制海軍軍備條約》後,美國海軍歐內斯特.金海軍上將對這份條約有一番辛辣但恰當的評語:「在日本的全部外交史中,還從來沒有過像在華盛頓裁軍會議上這樣重要、付出代價如此之小的全面勝利。它獲得了一個需要為之奮鬥50年的國際地位,而且能夠不流血地完成,甚至感情上也不受到傷害……不要忘記,今天日本在太平洋和亞洲有一雙絕對自由的手,而這是我們在華盛頓會議的條約中給他的。」
海軍上將的發言裡多少有些發牢騷的成分,但對照後來的歷史,他這番論斷並不過分。
華盛頓條約迫使美國終止了在關島、菲律賓、阿留申等接近日本的前沿哨位的基地建設,日本本土及周邊水域的安全得到了高度保證,這是1853年美國佩里艦隊叩關日本以來的第一次,日本獲得了西太平洋地區不可動搖的海上霸權。而在後來的戰爭中,菲律賓、關島在太平洋戰爭爆發伊始即被日軍迅速攻占,直到距離戰爭結束還有不到一年,美軍才以慘重的代價收復兩地。
李林不會重複美國人養虎遺患的故事,但放著這麼一個絕佳的素材不利用,也不符合他的一貫做派。
最終李林給出的是一個《倫敦條約》和《華盛頓條約》的奇妙混合體。
在新版本的國際公約里,所有簽約國一致承認並尊重拉普蘭的獨立、領土和主權的完整,遵守「在拉普蘭之門戶開放或各國商務實業機會均等」的原則。同時由三大強國組成對拉普蘭的國際銀行團,所有給予拉普蘭的各種貸款均由該銀行團負責(實際上就是壟斷),並由銀行團監督並部分控制貸款的使用。
李林很清楚,以上原則基本滿足了公國的底線,尤其是「門戶開放」這句口號——公國一定會用自己的邏輯對其加以解釋。即所謂「門戶開發」是拉普蘭打開大門對公國開放,實實在在的開放市場和資源供他們掠奪。以公國的脾性,即便簽字立約,乃至官方一再發聲保證尊重拉普蘭的領土完整和門戶開放機會均等原則,但這並不妨礙公國蠶食拉普蘭的領土,擴大勢力範圍,排擠外國工商業。
他要的正是這種效果。
「我們不會製造爭端,但我們會製造爭端的隱患,只需要公國自己把事情做出來並直接扔到阿爾比昂的臉上,阿爾比昂的諸位老爺就不用再為如何處理和公國之間的關係吵吵鬧鬧地討論上幾個月了。」
「銀行團當然是我們主導,但我們可以增加阿爾比昂在其中的份額,一旦公國阻撓銀行團的運作,排擠外國工商業,實際上也是在排擠阿爾比昂的勢力。阿爾比昂商人和與此有利益關聯的貴族可不會覺得這是親善友愛的表現,更不會認為這是對待盟友應有的態度。」
「在利益衝突面前,盟約其實是非常脆弱的東西。」
「至於拉普蘭,帝國當然會全力保證他的獨立、領土、主權完整,並且提供他們需要的技術專利和各種商業貸款,相對的,拉普蘭也要對帝國開放市場,並且保證不會加入任何針對帝國的軍事、政治、經濟同盟當中。」
皇帝的計劃獲得了軍政大佬的一致擁護,外交部表現的甚至比軍方更有信心,在外交部的內部會議上,一群外交官紛紛對皇帝的計劃拍案叫絕。
還有比這更完美的計劃嗎?
拉普蘭獲得了一份保障獨立自主和永久中立的公約;阿爾比昂維護住了同盟,並且獲得了進入拉普蘭的金融和商品市場的機會;公國得到了「門戶開放、機會均等」的保障——每個國家似乎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然而實際上真正獲利的只有帝國。
公國會曲解「門戶開放」,不斷蠶食拉普蘭,這等於將拉普蘭更加推向帝國;此外公國在商業領域的排他性行為不止針對帝國,實質上是針對所有國家,也包括阿爾比昂在內。其最終目標就是吞併拉普蘭,把所有資源控制在自己手中,為與帝國的戰爭做準備。可這種行為不但等於打了阿爾比昂的臉,更直接損害了阿爾比昂的利益,這些矛盾的積累發酵最終會成為破壞兩國同盟的楔子。
至於帝國,要做的就是全力促成公約,之後只要扮演一個忠實遵守公約,履行條文內容,願意傾聽拉普蘭訴苦和阿爾比昂抱怨的主持攻到者。其餘的事情,這幾個國家自己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