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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7.收購AR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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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4年2月20日}

{地點:英國-倫敦}

山頂的人與山腳的人對望,無論他們看到如何不同的風景,兩人在對方眼裡同樣渺小。

所以寧子默從不覺有明確目標的人需要在乎路人的看法,畢竟在沒有一個明確的結果之前,天才在所有人的眼中都是瘋子。

寧子默不覺得自己是天才,

但也不會在意別人的看法,

因為,他沒時間理會別人。

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尤其是ARM這麼重要的一個東西更是讓他覺得自己不能分心。

……

說起ARM公司,這家在1979年原本還叫做CPU的公司在經營逐漸進入軌道,便給自己換了個名字叫做做Acorn Computer Ltd。

到了1981年,英國廣播公司BBC打算在整個英國播放一套提高電腦普及水平的節目,他們希望Acorn能生產一款與之配套的電腦。這個計劃非常宏大,英國政府也參與其中(購機費的一半將由政府資助),電腦一旦採購將進入英國的每一間教室。

但接下這個任務的Acorn公司,卻發現自己產品的硬體設計並不能滿足需求。此時中央處理器的發展潮流,正在從8位變成16位。但他們選中的摩托羅拉16位晶片又貴又慢,而如日中天的英特爾(Intel)卻冰冷的拒絕了他們開發中央處理器的需求。

一氣之下Acorn公司決定自己干,當時Acorn公司的研發人員從米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找到了一個關於新型處理器的研究——簡化指令集,這個指令集恰好可以滿足他們的設計要求。在此基礎上來自劍橋大學的計算機科學家索非·威爾森(Sophie Wilson)和史蒂夫·菲布爾(Steve Furber)最終完成了微處理器的設計。

前者負責指令集開發,後者負責晶片設計。對於這塊晶片,Acorn給它命名為Acorn RISC Machine。Acorn是公司名稱,Machine是機器,RISC是通過精簡CISC指令種類,格式,簡化尋址方式,達到省電高效的效果。

但寧子默想要收購的ARM不是這個ARM公司,而是Acorn在1990年為了和蘋果合作,專門成立的名叫ARM(Advanced RISC Machines)的公司。

這家合資的ARM公司,蘋果投了150萬英鎊,晶片廠商VLSI投了25萬英鎊,Acorn本身則以150萬英鎊的智慧財產權和12名工程師入股。在成立後的那幾年,ARM業績平平,工程師們也人心惶惶,害怕隨時都會失業。在這個情況下,ARM決定改變他們的產品策略——他們不再生產晶片,轉而以授權的方式,將晶片設計方案轉讓給其他公司,即「Partnership」開放模式。沒想到正是這種模式,開創了屬於ARM的全新時代。

ARM所採取的是IP(Intellectual Property,智慧財產權)授權的商業模式,收取一次性技術授權費用和版稅提成作為主要收入來源。除此之外,就是軟體工具和技術支持服務的收入。對於ARM公司來說,一次性技術授權費用在100萬-1000萬美元之間,版稅提成比例一般在1%-2%之間。

ARM藉助這個模式,在推出了ARM7等一系列晶片,授權給超過165家公司。隨著手機的井噴式普及,ARM賺得盆滿缽滿,不亦樂乎。1998年4月17日,業務飛速發展的ARM控股公司同時在倫敦證交所和納斯達克上市。

就在這個時候,處於後賈伯斯時代的蘋果公司逐步賣掉了所持有的ARM股票,把資金投入到ipod產品的開發上。

這個腦抽的行為寧子默清楚地記得,更記得在自己前世的那個世界裡,基於ARM 技術的微處理器應用約占據了32 位RISC 微處理器75 %以上的市場份額,ARM 技術已經滲入到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於是,在1998年ARM上市後賣掉ARM公司股票的蘋果,想要在前世的2010年以 85億美金提出收購意向,卻被董事會給拒絕。

顯而易見,ARM董事會對於當年蘋果拋售自己股票的行為很不爽便乾脆拒絕,而ARM的發展就一發不可收拾,一直到前世的2016年,孫正義的軟銀集團才以309億美金的價格真正拿下ARM。

當然,也不能忘記前世花威說經歷的磨難,讓花威不得不拿出山海經席捲整個移動網際網路的硬體生態。

寧子默每每想起蘋果公司這段歷史的時候,都笑得不亦樂乎。

現在是2004年初,ARM還沒有將他的Cortex系列產品真正的推出,智慧型手機也還沒有出現。ARM公司現在還只是一直雛鳥。雖然ARM公司的開放性讓寧子默有另外一條:購買授權研發自己晶片的路可走。但寧子默看的很明白,與其研發自己的晶片,不如抓住這最後的機會拿下ARM架構的標準,讓後讓ARM搭上自己的快車讓別人跟在身後吃灰。

其實有關ARM公司的收購,最好是一邊和ARM的董事會談著,一邊默默的收購小股東手中的股份,做到雙管齊下。

而這一次從德國來到英國之前,短短一個月內寧子默已經秘密完成了1.5億美金的ARM股份收購。

當然,這隻完成了寧子默計劃內的1/4。

所以要

……

「先生們,我目前手上持有的ARM股份比例只有16%,雖然還達不到英國對於本國上市公司30%的強制要約收購線。但每多增加1%就要向英國金融管理局(FSA)申報是在是太麻煩了。所以這一次,我要和你們正式商量一件事。那就是如何可以讓我一舉拿下ARM做到一勞永逸,同時還讓你們保有在ARM公司繼續發展下去的激情。」

寧子默這句話是對約談的ARM核心技術團隊代表人索非·威爾森和史蒂夫·菲布爾說得,這兩人是寧子默在整個ARM團隊中找到的最關鍵人物。

1998年4月17日,ARM公司就已經宣布正式在倫敦和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發行價為每股5.75英鎊(納斯達克發行價為29.17美元),當年的市值就已經達到了2.64億英鎊,這樣的市值折合成美金就已經高達4.83億美金。而經過6年的穩步發展,就算經歷了一次網際網路泡沫的衝擊,ARM如今的市值也穩步上升到8億美金。

而在歐洲大陸法律體系中收購一家在英國倫敦的上市公司,靠著伊隆·馬斯克的代理律師或者張妙瑩這形單影隻的法務代表已不足以處理這件事情。

所以寧子默在收購ARM公司這項重要業務上,特別邀請了在歐洲範圍有著豐富併購經驗的金馬倫麥堅拿律師事務所來處理此事。之前的1.5億美金收購ARM小股東16%的股份,也是他們一直代為操持。但如今,寧子默已經不滿足於從中小股東手中繼續吸收小額股份,並在每收取1%就一定要報備英國金融管理局的繁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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