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八章 蝕了把米(1/2)
在縣裡的常委會,經過推薦與之後,最終確定了財政局現任常務副局長歐有皆為唯一候選人,要求縣委組織部人事科對歐有皆進行考察,考察完之後再上報市委組織部考察。也就是說,歐有皆的任命,正式進入了程序。
這讓劉敏很憤怒,整件事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原來的人選根本就不是歐有皆,可自己的意圖沒有實現,傻子也知道出了問題。但他氣憤歸氣憤,可是卻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就在常委會之前的辦公會上,朱代然提出,審計局的趙勛吟,有行賄行為,紀委已經立案調查。並且在常委會上,要作出對趙勛吟停職的決議。
散會之後,劉敏甚至都沒有回辦公室,他讓司機開車,一個人去了外面,在街上隨便找了家茶吧,然後吩咐司機先回去。讓胡新星沒什麼特別重要的事,不要來找自己。他拿出手機給肖冠打電話,但通了之後,對方卻沒有接聽,這讓他更加煩躁。
等了約半個小時,肖冠才打來電話,他的聲音很疲憊,「有什麼事嗎?」
「有些事想問你。」劉敏沉聲說道。
「你在哪,我就過來。」肖冠有氣無力的說。
「這件事你要給我一個解釋,你不是說趙勛吟沒有問題嗎?」劉敏看到肖冠走進來,怒氣沖沖的說。
「這件事有什麼解釋的,明擺著有人故意為之。」肖冠嘆了口氣,說,剛才在常委會之後,他馬上回了趟家,把趙勛吟送給他的十五萬主動送到了朱代東那裡。
不但要把已經到手的錢全部交還給組織,而且還要想一個合理的理由,解釋為什麼沒有當時把這筆錢上繳。從朱代東在辦公會上說出有人舉報這次財政局的局長選拔,有人向縣裡的領導行賄之後,他就在開始在想這個理由。直到常委會結束,他才確認,自己歸還那筆錢,不會惹火燒身。
趙勛吟給他送錢的時候,是把錢裝在兩條煙里,收受下屬送的一點菸酒,並不能算違紀行為。人,總要講究個禮尚往來吧?何況他也回贈了趙勛吟一盒茶葉,收受趙勛吟兩條煙,不算出格。至於那兩條煙的分量明顯不對,他是不會提起的。
這個理由朱代東沒有懷疑,或者說他不想懷疑,而且朱代東還向他提了一個建議,縣委副馮獻平同志現在只分管全縣的保密工作,經過幾個月的精心策劃,全縣的保密工作都已經走上了正軌。因此,朱代東跟他商量,是不是可以再給壓壓擔子?
雖然朱代東說的很客氣,一開口就是跟他商量。可是這樣的事有商量餘地的嗎?何況朱代東又很不合時宜的向他提起了盧威言一案,朱代東說,不管肖賢強有沒有參與九五年的打架鬥毆,但既然局沒有查出實證,盧威言又堅決認為他是兇手,在沒有新的證據之前,局可以暫時不予追究。
這樣**裸的威脅,但是肖冠又有什麼辦法呢?他其實自己了不能確定兒子到底是不是兇手,可是朱代東這樣說,他是一點反抗的決心都不敢有。最後肖冠提議,馮獻平同志對黨務工作還不太熟悉,可以讓他適應一下這方面的工作。
原來肖冠主要負責縣委常務工作和黨的建設,分管辦公室、研究室和工作。但其他分管的工作,都有相關負責人。他真正負責的是縣委的常務工作和黨建工作。現在如果是把黨建工作讓給馮獻平,他這個縣委黨委副就顯得不完整了。
而且這也是沒有先例的,常務副負責黨建工作,不管哪個地方政府,都是這樣的分工。但朱代東卻讓肖冠主動提出來要調整自己的分工,最讓他鬱悶的是,朱代東剛才並沒有同意他的請求。這並不表示朱代東不滿意,相反,他很認可肖冠的做法。
但是調整常務副的分工,不能以這種私下商量的行為,必須經過常委會的討論。因此,最好的辦法莫過於肖冠自己提出來。
「這次的事件跟上次袁慶民出事,如出一轍,難道又是朱代東或是常懷慶?」劉敏突然想到,舉報信,又是舉報信。如果不是舉報信,現在列入考察對象的應該是趙勛吟。
「這次應該不是他們。」肖冠輕輕搖了搖頭,他的目光望向縣政府的方向,人事調整看起來簡單,實際上卻是一個複雜的博弈過程。作為主要領導,有權力決定別人的前程,這是一件非常欣慰的事。可如果分配不公,事實上也不可能公平分配,就會導致別人的怨恨。小側舉報當面人,大側連組織領導也要舉報,誣陷、設局、舉報、監視,無所不用其極。
這次的舉報信,肖冠也看過,跟上次舉報肖冠的那封信完全不一樣,說的很籠統,如果不是這樣的關鍵時刻,而且又碰上像常懷慶這樣認真得有點過頭的紀委,這封信原本是不會發揮任何作用的。
「不是他們,應該跟歐有皆脫不了干係。」劉敏恨恨的說,這件事歐有皆是最大的受益者,如果不是他,那才有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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