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四章 進展神速(1/2)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紀檢幹部,祝坦清在得到朱代東的指點之後,很快就發現了端倪。他立刻將這一重大發現向付仁慧作了匯報,付仁慧很意外,專案組在南湖賓館辦了一個多星期的案,可是今天才一搬遷,馬上就發現問題了呢。
「付書記,這件事說起來要謝謝朱市長,他昨天晚上陪我們一起吃飯,結果發現從木川冶煉廠借調的高長亮,換了一個新款手機。我隨後就對高長亮進行了調查,發現他行路詭秘,昨天晚上原本下班之後就想離開,只是朱市長要過來吃飯,沒辦法才留了下來。可是晚飯之後,他馬上就去見唐同在的妻子阮玲。」祝坦清說道,這件事其實他也有一定的責任,這個手機他比朱代東先看到,可是卻沒有往那方面想。
昨天晚上,高長亮親口向朱代東說,他以前不認識唐同在,現在也不認識唐同在。記得朱代東開玩笑的說,他現在肯定認識唐同在了,只不過唐同在未必認識他,當時高長亮就很尷尬的笑了笑。但沒過兩個小時,他竟然跟唐同在的妻子見了面,如果說高長亮不認識唐同在,鬼都不會相信。
「哦,那你們就要趁熱打鐵,但對高長亮不要打草驚蛇,我們要藉助他與唐同在的關係,把兩個人同時拿下來。」付仁慧堅定的說,她比祝坦清知道的信息要多,讓專案組搬到市政府機關小區,就是朱代東提出來。當時她只是勉為其難,不想讓朱代東難堪,心裡想著,專案組到哪裡不是辦案?
可是沒想到,專案組剛搬到市政府機關小區,朱代東馬上就發現了高長亮的問題。在祝坦清看來,這或許是個偶然事件。可是付仁慧卻不會這麼認為,一切事情,都有其必然性,朱代東先前提出,讓專案組搬過去,就是前奏。顯然,朱代東應該早就掌握了一些高長亮的情況,只不過他不好直接向自己說明罷了。這次借著專案組搬過去,他正好順理成章的把高長亮拋了出來。
付仁慧的分析應該說不無道理,只不過她萬萬想不到,朱代東根本就不是提前發現了高長亮的問題。只要專案組的辦案地點在朱代東的聽力範圍之內,這個泄密者,很快就會原形畢露。
專案組泄密的情況解決之後,祝坦清很快就調整了部署,原來專案組每天下班之前都要開一個案情碰頭會,現在決定取消。換成每個辦案人員單獨向他匯報案情的進展,同時他也單獨給每個人分配任務。而每一位辦案人員之間,嚴格禁止溝通案情。一旦發現,將會受到最嚴厲的紀律處分。
對於心中無鬼的辦案人員來說,祝坦清這樣的安排,能讓他們撇清泄密的責任,而且自己幹了什麼工作,祝坦清也最清楚。到時是功還是過,組織上一眼就能看出來。可是對高長亮來說,這可不是一個好消息,但他也知道,祝坦清這是不得已而為之,他現在為了保住自己,也不敢向唐同在泄露自己負責的辦案情況。
至於其他人的進展,他也不敢去打聽,否則一旦別人舉報,他就會成為最大的懷疑對象。他可以向唐同在要點好處,可是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絕對不能把自己置於危險之下。哪怕唐同在多次向他表明,他跟馬志旺的關係如何如何之好,只要過了這一關,一定把高長亮調到政法部門。對於這樣的空白支票,高長亮見多了,目前對他來說,用最安全的辦法,把利益收到口袋,才是最要緊的。
調整部署之後的專案組,工作進展非常快,從外圍著手,一筆一筆的核對著唐同在的財務收支情況,很快,便有了重大發現。首先浮出水面的是唐同在挪用公款,然後是貪污、受賄。鑑於專案組已經掌握了大量確鑿的證據,付仁慧向周保寧提出,雙規唐同在!
對於付仁慧提出要雙規唐同在的要求,周保寧原則上表示同意,但是這件事必須要由常委會作為決議。在會上,馬志旺對於雙規唐同在有不同意見,他認為,紀委在沒有掌握確鑿證據之前,就成立唐同在專案組,這是有違組織原則的。現在所謂的證據,也只是紀委的片面之詞,共產黨人講究實事求是,可是看問題也得一分為二。他建議,由組織上先找唐同在談話,或者由紀委找他談話也行,如果馬上就雙規,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影響。
「馬書記,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確實是我黨的一貫原則,可那是針對違紀行為較輕,能主動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且積極向組織承認錯誤的同志才有效。像唐同在,據我所知,他在得知市紀委成立了唐同在專案組之後,並不是積極配合組織調查,而是阻撓紀委的同志辦案。他現在應該在省委黨校學習,可是據省委黨校反饋回來的消息,除了報到那天唐同在出現在黨校之後,他幾乎都沒有再出現過。」朱萍玉說道,她作為宣傳部長,一直以來,跟付仁慧都是共同進退。
「萍玉同志,說唐同在阻撓紀委辦案,可有證據?」馬志旺皺起眉頭,說,他在剛成立唐同在專案組的時候,就跟唐同在打過招呼,這件事他會過問。而且唐同在也信誓旦旦的向他保證,說自己是清白的,肯定是有人對他打擊報復。而馬志旺當時得出的判斷,也是如出一轍。
如果紀委真的要狠下心來,拿著放大鏡去調查幹部的話,他相信在座的幹部,不管是誰,屁股下面都不會幹淨。對唐同在來說也是如此,紀委一上來,馬上就成立了唐同在專案組,這樣的事情,不管放到誰身上,都會如坐針氈,睡不著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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