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七章 誣告(1/2)
朱代東沒讓程鳳林去省交警總隊,如果真要說是有sī心的話,sī心占的比例不會超過百分之十。朱代東到幹部二處之後,一開始主要是看資料」「聽」別人的工作流程。他這樣的做法,能讓他快速而有效的了解組織部的工作,以最快的速度進入自己的角sè。
自從朱代東上任之後,他很少在會上發言」對具體的工作,一般也都是交給孟遺和蔣玲芳去處理。他一直在尋找一個契機,能讓自己在二處發出聲音的契機。而程鳳林的人事任命,正是朱代東久尋的契機。
如果程鳳林一定要喊冤的話,只能怪自己的運氣太差,朱代東上任之後」親自落實的政策,怎麼能打折扣呢?只要程鳳林有一丁點問題,他就別想過關。何況程鳳林的問題,夠得上黨紀處分了。
這次對於程鳳林的考察結論」也是朱代東堅持的結果,處里原本的言辭有些閃爍,一般幹部的考察,組織上只評審優秀、喜好、合格、不合格。如果只能一個合格,基本上就已經很說明了問題了。組織上考察幹部,不合格的情況」迄今為止」好像不合格的情況屈指可數。
然而這次幹部二處在考察程鳳林時,不但給出了不合格的成績」
而且還直接指出,他不適合擔任交警總隊領導職務的評語。一開始朱代東的言辭還要嚴厲,在他的初稿中,「不適合擔任」並沒有出現」而是「不能勝任交警部隊領導職務」。但「不能勝任」最終沒有出現,
改成了「不適合擔任」。
雖然只改變了幾個字,但是證據要緩和了許多,這也是朱代東綜合考慮。幹部二處得出這樣的結論」寫出如此的評語,不但讓省公安廳下不下台,也讓楚都市委組織部下不來台,更讓市公安局尷尬不已。如果幹部二處直截了當的指出,程鳳林不能勝任交警總隊領導,可就大大的得罪了這幾個部門。
和諧和穩定,在政府部門之間執行得特別到位」有的時候,為了和諧,寧願讓法律和組織原則讓步,這是〖中〗國的國情。朱代東初來乍到,不可能去改變這樣的「原則」。而且這次如果真的把關係搞僵」
以後組織部的工作,也不好開展。
但就算是這樣」也讓幹部二處這次「名聲遠揚」就連嚴蕊靈這段時間」聽到的也是關於省委組織部把市局一名幹部打回原形的「新聞」。嚴蕊靈知道」這件事是幹部二處負責的」她就特別留上了心」
每天回家之後,都要和朱代東討論一會。嚴蕊靈可以說從小生活在官宦之家,她剛出生的時候,嚴鵬飛就已經參加了工作,成為國家幹部。
後來嚴鵬飛調到交通廳,她更是耳濡目染,讀大學的時候」就時常要跟嚴鵬飛討論一些機關里的門道。現在朱代東調到省委組織部」她也能當一個好的參謀。但是讓她有些沮喪的是」朱代東在家裡從來不跟他討論工作上的事,如果她要提建議,朱代東可以靜靜的聽著,但是不會發表任何意見。
原來嚴蕊靈沒有參加工作,朱代東又是基層工作,只要跟她在一起,也會跟她談談自己的工作。當時主要是怕她太擔心,畢竟嚴蕊靈長時間沒有跟在自己身邊,想要了解和關心自己」也能夠理解。可是自從嚴蕊靈到市委宣傳部上班之後」朱代東就很少與他討論自己的工作了。
在家裡,朱代東只談生活,談兒子。嚴蕊靈如果硬是要講」他也只會聽著」很少發表意見。自己工作上的事」所井的任何決定」朱代東認為」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就算走出了差錯,後果他也會承擔。
程鳳林的事情」好像到現在已經塵埃落定,可是朱代東知道,自己的主管領導李逸風給自己頂住了很大的壓力。自己跟省公安廳的副廳長凌松帆、市委組織部的部長岑譽勝,級別並不對等。人家要找的,只會是主管幹部處的李逸風。另外余卓遠也替自己頂了一些壓力,比如省公安廳的廳長王利bō,楚都市委〖書〗記元褰振,如果要找省委組織部,一般都是找余卓遠。
這次幹部二處對程鳳林的考察,程序合法、證據充分,讓任何人都挑不出錯來。這也讓余卓遠、李逸風能夠理直氣壯的回應他們。
這些情況,並沒有人告訴朱代東,除了當事人之外,也可能就只有朱代東知道,別人就算想告訴他,也無從告訴起。這些情況讓朱代東明白一點,部里的領導對自己的做法是支持的。如果換成別人」要知道領導的心思,得經過長時間的揣摩,做起事來也是畏首畏尾,但是朱代東卻不存在這些問題。
時間長了,會讓朱代東有一種如魚得水的感覺,這也是他不願意跟嚴蕊靈做過多討論的原因之一。有人說,夫妻之間不能像一個交換平台,而應該是外交部。有些話能說,有些話則不一定能說。自己聽力超強的事」除了無名老道之外」就再沒有人知道。以前在剛認識嚴蕊靈的時候,就已經瞞了她,現在如果跟過多討論的話,必須要涉及到領導的一些想法和態度。
可是自己怎麼能把領導的心思揣摩得這麼深?以嚴蕊靈的記者個xìng,凡事喜歡尋根究底,恐怕很快就會懷疑」繼而被她發現這個秘密。
而如果嚴蕊靈知道了,很有可能甘士梅就會知道,甘士梅一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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