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偷雞(2/2)
心中不由一動。
很好!
拿出氣勢來,這是鬥富,重點在於把對手給拼跪下。
諾克斯豪氣萬丈的一揮手:「先給我來個十瓶,看看夠不夠。」
嘩……
全場騷動,觀眾們再度亢奮起來。
「好的!」辛經理又扭頭看向楊傳傑。
在萬眾矚目中,楊傳傑的臉色變了幾下,旋即瞪了眼辛經理:「十瓶,刷!」
辛經理連忙陪笑著去刷卡。
一眨眼,二人的面前,再度放著十瓶複合型氣質香水。
諾克斯似乎有扭轉頹勢的跡象,他感覺自己把主動權掌握在了手中。
甚至於,他感覺現在的狀態,有點像是在玩德州撲克,需要揣摩和掌握對手的心理狀態。
他其實已經打退堂鼓了,西夜傳媒總資產數百億美元,可他只是一個繼承人,全部家當包括自己經營的生意在內,現在也不過一兩億美元。他最敗家的一次,也不過是在拉斯維加斯輸紅了眼,三天總共輸了一千多萬美元。
眼下,二十一瓶複合型氣質香水,再加上兩百六十萬買個座位,已經快要超過那次敗家的程度了。
鬥富的時候一擲千金,爽倒是很爽。可念頭通達什麼的,其實都是扯淡。就算古代的暴君們,把肆意妄為發揮到極致,都不敢說完全能夠做到念頭通達。
諾克斯還沒敗家到那種程度,說不心疼那是假的。
既然心疼,又哪談得上什麼念頭通達。
所以,他把在賭場上的經驗拿了出來。
偷雞!
自己牌不好,有些捨不得了。沒關係,對方的牌明顯也不好。那就詐一詐,詐到對方棄牌。
諾克斯神情自若,悠然自得的將一瓶瓶香水打開,倒入到盆子裡。
楊傳傑明顯有些遲疑,一直到諾克斯倒光了七瓶,這才咬了咬牙,也跟著開始打開香水瓶倒了起來。
這讓時刻在用餘光關注著他的諾克斯愈發胸有成竹。
十瓶下來,二人面前的盆子裡,七種顏色混合而成的液體,又漲了一倍。用來洗手,勉強已經可以了。
「再來十瓶!」諾克斯自信滿滿,根據以往的經驗,他肯定楊傳傑要棄牌了。
可憐的美國富二代,他顯然不知道,楊傳傑去各大賭城的經驗,可比他豐富得多。
這傢伙並不覺得自己是蛀蟲有什麼光榮的,可他卻堅定不移的做一個蛀蟲。
年輕的時候靠老爹,年長的時候靠兒子。
他都給還沒出世的兒子規劃好了,從小給他灌輸要有孝心、自強不息、努力奮鬥,人生需要追求和理想的信念。然後看情況,李峰要是看得上,願意收做學生,那再好不過。要是看不上,那就等兒子十六歲左右,讓他到安靈珊和陸興生的身邊學做生意去。
以他的面子,二人自然會傾囊相授。學個幾年,能力還不錯了之後,再帶兒子挨個往李峰的學生們那串一次門,恐怖的人脈就到手了。
有能力、有人脈,本身又夠努力有追求,再弄點本錢,想不發財真的很難。
他估摸著,等兒子二十出頭,他就可以開始啃兒子了。
簡直完美!
所以,楊傳傑覺得自己的最大任務,就是保持身心愉快,別活到四五十歲,還玩得動的時候就掛掉了。
不考慮錢的因素,賭城絕對是個讓人充滿愉悅心情的好地方,楊傳傑自然是常去。
偷雞這種事,他玩過無數次,也見過無數次。
怎麼讓諾克斯越陷越深,這不難。
楊傳傑把演技發揮到了極致,他糾結,他欲言又止,他猶豫難定仿佛便秘一樣難受。
最終,他豁出去了,幾乎是鼓起了全部了力氣:「給我也來十瓶。」
握草……
諾克斯氣得想跳腳,這傻驢,怎麼就這麼犟,何必死要面子活受罪,何必等事後氣得想要剁手?
真特麼是害人害己啊!
這畢竟不是玩牌,偷雞成功,他能把對方的籌碼收入囊中。
眼下的情形,是就算偷雞成功,他不光收不了對方的籌碼,自己砸出去的籌碼也有去無回。贏到手的,只不過是面子。
面子誠可貴,金錢也重要啊!
又要浪費自己十瓶香水的錢了。
「感覺還是差了點,再來十瓶!」諾克斯朝著辛經理高聲道。
辛經理自然喜不勝收,她一邊讓手下趕緊去刷卡,一邊又和觀眾們一樣,滿是期待的看向楊傳傑。
就連諾克斯也滿是期待的看著他,只不過,諾克斯的期待和辛經理、觀眾們截然相反。
大哥,你現在該認輸了吧?
「十……瓶,給我也再來十瓶!」
楊傳傑咬牙切齒,猶如一個輸紅了眼的賭徒。可惜,演技不夠到位,眼睛不夠紅。
不過也夠用了,這話一出,諾克斯可謂失望透頂。
這特麼的,華夏的二代也太要面子,承受能力太差了,簡直是一言不合就拼命。
七十瓶,眨眼間就只剩下最後的十瓶了。
諾克斯有些叫不出口,前前後後,他已經掏出去了四十瓶的錢,兩千萬美元就這麼打了水漂,超過了他十分之一的身家。
雖然他是西夜傳媒的繼承人,現在的身家算不得什麼,但畢竟還沒有繼承西夜傳媒。這就像他老爹能花三億多美元,買艘在全球都能排進前二十的豪華遊艇,他卻只能買幾百萬的遊艇。
「不敢繼續了嗎?繼續刷,那十瓶,我先要了。」
楊傳傑衝著辛經理揮了揮手,旋即,狠狠瞪著諾克斯。
「瘋子,你就是個瘋子,你就是個瘋子……」
諾克斯罵罵咧咧的推開人群,一路離開。
嘴上沒有承認,但這態度,無疑表明他認慫叫爸爸了。
觀眾們頓感失望。
楊傳傑也有些意猶未盡,這才剛剛破億呢!人家石崇跟王愷鬥富,那才叫轟轟烈烈針尖對麥芒。
李峰卻覺得楊傳傑的表現還不錯。
畢竟不像是在賭桌上,有一把回本的希望,卻又沒有太多的思考時間,一旦失去理智連命都敢賭。
諾克斯也不是那種衝動到極致,腦袋一發熱,都敢直接拿刀子捅人的人。
他的頭腦已經發熱了,但明顯是穩賠不賺,加上倒香水的時候又有不少時間讓他進行思考,能夠讓他前後買了四十一瓶,足以說明楊傳傑這個託兒很成功。
託兒當中比較出名的酒托,在楊傳傑面前就是渣。不提價格,光憑數量都能被爆得體無完膚。
人人都是天才,只不過沒找到自己的天賦在哪而已。一心想做蛀蟲的楊傳傑,可能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