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春蘭商店(2/2)
最後在楊立民的堅持下,所有人最終把錢收下了,不過楊立民也告誡他們,銀行里不要一次性去從,防止被人懷疑來路不明,被扣上什麼大帽子那可就麻煩了。
不過一萬塊也不多,幾個人坐下來一商量,給家裡寄,買什麼東西,還有,就是將家裡人接過來住。到了第二天,所有人睜開眼睛再次看到那些錢的時候才確信自己真的是有錢人了。
因為開了商店,其他人就幫不上什麼忙了,不管願意不願意,從這次分錢以後,店面銷售分配他們是沒辦法沾邊了,所以,分配原則要再次修改。
楊立民的意思是葉耀國占百分之三十,衛鵬占百分十二十,結果被二人一口否決。就在楊立民愕然的時候兩人給出一個比例,楊立民百分之八十,他們每人百分之十。楊立民肯定不能答應,最終經過反覆商議後,用了一個折中的辦法,楊立民占百分之七十五,葉耀國因為對店裡貢獻大直接占百分之十五,衛鵬占百分之十,每月三人按照比例同時提取一萬元進行分配,前提是這次葉耀國直接一次性提走一萬五千元,衛鵬提走五千元。
楊立民估算了一下,也就是說自己這麼短的時間內,已經賺了近十萬塊錢了,就算他現在什麼都不干,然後拿回店面里屬於自己的那份錢,已經足以笑傲整個蓉城絕大部分的人了。不過想到錢的事,楊立民頓時想到了帳的問題,自己的錢越來越多的確是好事,但是要歸於正當收入卻是一個麻煩問題,只要他敢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去存錢,保證過不了三天,自己的名字就能出現梁永成的案頭,並且傳遍蓉城。
錢多了是好事,但是處理不好也絕對會是一件大麻煩,甚至惹來很多麻煩,意識到這個問題之後,楊立民趕緊找到了葉耀國,讓他趕緊去銀行用春蘭商店的名義開一個企業帳戶。
企業帳戶自然就沒什麼問題了,就算一天收入十萬百萬,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也不會有人輕易來管帳戶的問題,反正這些錢都是他自己的,只不過用企業帳戶存放而已。
解決了商店的問題,楊立民倒是顯得極其悠閒起來,有時候去商店給葉耀國幫忙,其他時候基本就在小院子整天抱著那本《鹿鼎記》每天看「閒書」,看的王大山不住的自嘲:「勞碌命啊!」
大概過了一個星期,之後,衛鵬也從羊城回來,新貨上來,自然是又是一波忙碌,不過一切都是值得的,商店的收入也瞬間翻倍上漲,甚至有些嚇人。
倒是出現了一個新的情況,大概是看到春蘭商店的火爆,蓉城也開始出現了一些零散擺攤的開始賣麥克鏡,就像他們剛開始的樣子。不過這個難不倒楊立民,他也知道這些商品本來就是掙一個新鮮的錢,時機過了商機也就過了,人手多了也就到了他們改退出的時候了。楊立民立刻讓葉耀國和衛鵬降價兩塊,五天後再次降價五元,依舊將所有人的目光牢牢的吸引在春蘭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