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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綁架 (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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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走了進去,繞過屏風,裡面是一個大廳,在大廳的後面分布著八個包廂房間。

包廂里如果有人,門上的人形指示圖形就顯示紅色,如果沒人,人形指示圖形就顯示著藍色。現在看上去,八個包廂都沒有人,小林菊打開了一個包廂,裡面是一間類似ktv包房一樣的房間,也有麥克風和屏幕,但是除此之外,還有沙發轉椅和電腦台等設施。在牆角還有一個小小的酒吧檯,比KTV包房裡的里東西可要豐富多了。

「這裡就是姐姐的秘密基地,小櫻你回去不許告訴爸爸,這是姐姐看你可憐,才帶你來這裡開開心。」小林菊先跑到酒吧檯後面,鼓搗了一陣,端出三杯酒來。

「吶,這就是氣泡酒,和汽水很像,不過要比汽水好喝多了,本來像你們這種年紀,是不能喝酒的,不過姐姐今天看你不開心,給你破例一次。元和君,你要喝嗎?」小林菊把三杯酒放在茶几上,坐在邊上摟著妹妹的肩膀說道。

「我嘗嘗。」說著柳生元和把酒杯端起來,先沒喝,而是看了看小林櫻,說道:「小櫻,你也來點吧,這是姐姐的一片心意,再說除了這裡,我們在十八歲之前,都很難喝到酒啦。一起嘗嘗吧。」

小林櫻有點猶豫的端起酒杯,抬頭看看坐在沙發扶手上的姐姐,問道:「姐姐,這裡是什麼地方?你怎麼會有這樣的秘密基地?」

小林熊光作為一個警部補,在東京這裡,收入只能算是白領中收入偏高的,每年大約有一千萬日元左右的收入,維持家中的開銷是足足有餘了,但這個地方一看就屬於消費不低的場所,父親根本不會給姐姐這麼多零花錢。

「哈哈,這就是姐姐的能耐了。這個酒吧姐姐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呢,這個包廂就是姐姐專用的,哈哈哈。厲害吧,其實姐姐高一的時候就創業啦。」小林菊站了起來,單手叉腰,手從左到右一划,表示這裡都是老娘的地盤。

「啊!」看到妹妹和妹夫驚訝的眼神,小林菊別提多來勁了。

「這間酒吧開了快三年了,當初可是破破爛爛的一間二手玩具店,老闆要賣掉的時候,我和高木,長谷川合夥買下來,費了好大力氣才改造成酒吧。看!我這塊手錶就是那時候我們三個一起買的,就是為了紀念我們高一創業。

你別看這裡面漂漂亮亮,外面的酒吧可是破的一塌糊塗,連座位都沒幾個,都是直接放個大號廢汽油桶當台子用,用小汽油桶當凳子坐。嘿嘿,不過千葉大姐說這也是一種嘻哈風格,我們就不改了,其實我們也沒錢改造。

開始的時候這裡根本沒人,後來我們加入暴走星河樂隊的應援團,結識了好多朋友,高木又從他爸爸那裡拉了很多贊助,還請了千葉大姐幫忙專門打理這個酒吧。才算把這裡撐了起來。

直到後來這裡變成我們應援團的聚會場地,去年年初,這附近被東京市政局統一規劃,變成酒吧文化街,我們酒吧的生意才好起來。現在我們呆的這個地方,就是專門給喝多了酒的女生休息的地方,是高木提議,專門給女生留出來的地方。

平時我們自己也在這裡聚會的,一般男孩子是不能進來的,便宜你啦,妹夫。」小林菊說起自己的得意事跡,滔滔不絕。

「咦,這是——?」小林菊抬起手腕,她手上戴著的手錶,上面突然一閃一閃的亮起了紅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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