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工人公會(1/2)
京城刑部大堂,一群官員正在討論關於僱工和僱主之間關係的立法問題,不只是刑部官員參與立法,戶部、工部的官員也共同參與立法,這件事關係到了民生、工業,要是任由事件發酵,工人的抗議會從江南地區蔓延到遼南、中原等地,而且範圍還會擴大到其他領域,比如採煤工人、冶鐵工人。
「對於最低的工錢規定,各行各業都不一樣,很難做出一個合適的界定。」
「搬運工人和冶鐵工人勞作的成果不一,最低工錢的標準肯定不一樣。」
刑部的法院官員七嘴八舌地爭吵起來。
「各位,你們有點誤會最低工錢的意思了。我們官府並不是要細緻到規定每個行業都規定最低工錢,只需要保證被僱傭的人在滿足一定工作時長後得到的報酬,能夠獲得維持他最低的生活費用。這個標準是極低的,也只有很少人能夠適用。」楚云為還不熟悉新概念的官員們解釋道。
「那麼他們的家人該怎麼辦?最低工資需要能夠滿足他們家人的生活需要嗎?」
「我看最低工資需要滿足工人本身以及供給無工作能力親屬二人之必要生活為準。」
「有人窮苦人家可能一個人要養活好幾個孩子,他們沒有技術,又當如何?還有一些殘疾之人他們提供的勞動有限,適用還是不適用最低工錢?如果適用最低工錢,恐怕沒有人願意僱傭他們,我們這樣規定就是害了他們。」
「你說的情況應該需要官府發放救濟糧了吧?」
官員們在楚雲提供了思路以後,計較立法的細節,吵得不可開交。法律作為約束人們行為的規範,如果不力求詳細,將來會產生更大規模的糾紛和動亂。
「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工人被機器代替的擔心,如果按照軍主您所說官府需要組織人力來對他們培訓,讓他們謀求到別的工作,我們官府這筆經費要從何地來?」
「按照嚴復等人提出的『適者生存』理論,被解僱的人是被不適應社會才被淘汰,官府是否該主動干涉這種自然淘汰?如果幹涉這種淘汰,豈不是與我們的『適者生存』理論相互違背?」
「要是每個工人被解僱了以後就來向官府求救,我們官府哪裡能夠管的過來?」
在涉及官府是否要主動幫助被機器淘汰的工人進行培訓的時候,各部的官員爭執的越發激烈。一旦官府主動承擔起來這個責任,就意味著要投入財政和人力進行管理。
單單這一條的爭執就持續了一整天,楚雲也有些頭昏腦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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