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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百七十六章 國王的施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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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當事人,來自白金漢郡的漢普頓先生,抗繳的是非法的稅收,因而他的行為非但無罪,反而是光榮的。過去王國在面臨危險的時候,先王們首先要求得到補助金,然後經過議會的批准。而國王直接要求臣民繳納稅收,並且向臣民宣布這是他的權力,這是極其罕見的行為。我們有理由懷疑國王不經議會同意,藉口保衛王國,侵犯臣民的財產。如果國王陛下無法取得議會的同意,我的當事人建議國王陛下應當儘早取消徵收船稅,以保證王權的威嚴。」

辯護律師聖約翰在經過和法官的辯論之後做出總結。

他的話語落下,法庭裡面響起陪審團、聽審團眾人的竊竊私語。

許多和漢普頓持相近看法的鄉紳貴族被聖約翰的辯詞打動,他們不反對查理一世享有王權,但是必須要通過議會來行使王權。

「真是精彩絕倫的辯駁,不知道國王陛下和法官們會如何反擊,如果他們不能夠找到合理的理由,那麼漢普頓將會勝訴,對於我們而言似乎也是一件好事。」克倫威爾等鄉紳貴族耐心地聽完了辯護律師和代表查理一世的法官之間的辯論,很顯然聖約翰占據了上風,議會的傳統讓查理一世很難越過這個溝壑自由決定稅法。

「請保持肅靜、肅靜!」法官敲打案台,及時遏止了法庭內的喧譁。

十二名法官宣布暫時休庭,以便他們做出最後的判決。

幾乎所有的人都在焦急地等待法庭做出的判決。

終於一個法官被其餘十一名法官選為代表,向眾人宣布法院的最終決議。

「不列顛之法律有兩條法律公理,其一,『整個國家信託於國王的人格之中』;其二,『國王不能為非』。據兩條公理,國家之主權只能夠信託在國王一人,而不是議會。只有國王自己能夠決定戰爭與和談、召集和解散議會。整個國家的公共利益寄託於國王的職位和公共角色之中,因此在緊急狀態下,國王有純粹的權利要求臣民為提供補給以抵禦外敵,而臣民只有純粹的責任服從國王。船稅便是國王為了抵禦外敵而在特殊時期要求臣民提供的補給,這個特殊時期因為複雜的海外形勢而顯得過長,以至於有常態化的趨勢,但是一旦特殊時期解除,則船稅自然會解除,不應當視為需要經過議會批准的常規稅種。」

「據以上敘述,我們十二名法官經過慎重的考慮,有七人完全支持國王享有特殊時期的徵稅特權。因此,此案漢普頓先生敗訴,船稅仍應繼續徵收,漢普頓先生應當及時補繳稅款以及相應的罰金。」

十二名法官做出最終的審判之後,下方不少人譁然一片。

在辯護律師半壓倒性的辯論下,卻有七名法官完全支持查理國王,其他法官雖然有人提出了質疑,不過在少數服從多數的前提下顯得無濟於事。

旁聽的鄉紳貴族們聽到這個結果,包括克倫威爾在內的人都感到失望。

漢普頓的抗稅行為和尋找傑出的律師為自己辯護最終還是以失敗告終。

原本指望著能夠憑藉自己的力量改變判決結果的聖約翰神情激憤,幾乎是要指著宣布審判結果的法官的鼻子:「沒有議會的批准,即使國王也不能更改古老的法律,或創製新的法律,也不能賦予任何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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