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千刀萬剮(1/2)
「老首長怎麼了?」胡成明看著李雲龍問。
「你們為什麼拘他兩。」
「他兩訛人啊。」胡成明理所當然的說到。
「那你們怎麼知道是他兩訛人,而不是我訛他們兩個呢。」
胡成明聽到這話,就知道李雲龍還真是個較真的人,自己這倒是做錯了。
於是立刻說道,「老首長我知道了,我們立刻按程序走,一定調查清楚這件事情。」
「這才對嘛。」李雲龍看到胡成明的動作說道,「我也不是要特權,你們只要按規矩辦事,不是大家都好麻。」
「是是是。」胡成明趕緊說到,然後方澤走過去,將幾個願意作證的人的電話號碼說了一下,大家準備按照規定處理這件事了。
這個時候,自從李雲龍發火就許久沒有說話的大媽站起來說道,「那什麼,誤會,誤會。」
大媽看著現在這個樣子,知道事情麻煩了,自己估計是要不到什麼錢了,於是對著胡成明說道,「警察同志,我想起來了,這位首長的確是沒有撞我,我自己摔倒的,之前都是誤會。」
「這會兒倒是記起來了。」李雲龍看著這個大媽說。
「人老了,糊塗啦。」大媽一拍膝蓋,像是沒事兒人一樣的站起來,說道,「那我就不麻煩你們了,我先走了。」
「去吧。」胡成明看著這個大媽說道,「要是哪天讓我們知道,你是經常做這個的,我一定把你逮進去判刑。」
「不敢不敢。」大媽說著就拉著自己的兒子離開了。
李雲龍看著離開的大媽和她的兒子,問道,「就這麼讓他們走了?訛人一點懲罰都沒有,不用上刑的?」
胡成明不好意思的看著李雲龍說道,「首長,您不是說按規定辦事嗎,相關規定就是這個樣子的。」
李雲龍還要說什麼,方澤拉住了李雲龍解釋道,「李爺爺,是這個樣子的。」
「敲詐勒索罪必須要具備這幾個條件才能判定,一是這人必須年滿16周歲,具備相應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正常。二是這人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三是,這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四是,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還必須是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才能構成犯罪。」
「是啊,老首長,這個小伙子說得對,我們這邊也不好處理啊。」胡成明看著李雲龍說道,「首先這個老太她一沒要挾,二沒恫嚇。沒有強迫你交錢,只不過是要賠償。而且,最麻煩的就是這個金額較大,或者幹過多次才能定罪。這一點這個老太太也沒符合,所以按照規定,我們這邊也頂多是批評教育。」
「這什麼狗屁規定。」李雲龍聽到這裡有些生氣,「今天他訛的是我,明天她要是訛一個膽子小點的,或者家裡有急事,是不是就被她訛成功了。」
「李爺爺你消消氣。」方澤拍著李雲龍的後背說,「法律這種東西,是屬於國之重器。刑罰是維護道德的底線的,如果哪一天要靠上刑罰來維護一個國家道德觀念和弘揚價值觀,那麼這個國家怕是也快要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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