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長風萬里盡漢歌 > 第九百二十三章 財政

第九百二十三章 財政(2/2)

目錄

陸齊朝名義上並沒有廢除酒稅,卻無名有實。

這可以說是可跟前朝大有不同的。酒稅此物自從西漢始元六年(西元前81年)始征,歷代皆有沿襲。楊隋倒是免除了一陣子,然唐代又復酒稅,唐至宋末皆以專賣為主,徵稅為輔。

「以趙宋為例,其酒政分為三樣:酒水專賣、酒麴專賣及稅酒。酒麴是釀酒所必須,趙宋於東京、西京、北京三地實行酒麴專賣,蓋因彼處富貴權宦眾多,酒水消耗大,朝廷供酒,多有不濟;各地州城內則直接實行酒水專賣;各縣地方或實行納稅,或實行酒水專賣。如此有利於朝廷獲取更多的酒稅。

而我朝歷來不禁百姓釀酒。」

陸齊朝非但是不禁民間私自釀酒,便是酒樓飯莊,自家釀酒都不予理會。除非你是要把酒水賣到外地去,酒水過關,這就成了商品,這才會有稅費。

這個劉姓總督察的意思就是重拾趙宋的老政策,加以改進,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適應陸齊當今的社會狀況,如此定能搞出一筆數額不小的錢款出來。

李若虛對此是贊成的,那劉姓總督察私下裡曾給他說過,這一策略若能得行,中央地方財政收入將不下千萬之巨。此事若是成功了,他也算是在稅務總局一把手的職位上初步站穩腳跟了。

須知道,那趙宋時期的酒稅在巔峰時候就曾歲入八百萬貫。以如今陸齊的現情,只要稍微的抓一抓,即便不如趙宋那般的苛刻,歲入千萬之巨亦是能做到的。因為這酒與酒是不一樣的。

劉總督察就認為,陸齊朝現今對酒類的稅課太過放鬆了。無論是何等價格的酒類,除非是對外貿易,否則只在國內買賣運輸的話,都一律做普通商品種類,一律以統一的『通關關稅』徵收稅金。這不是太便宜那些高檔酒水了麼。

它們所產生的巨大利潤,可是遠遠超過普通商品種類的。

簡單的說來,就是無所謂酒稅不酒稅,把酒水與食品、絲綢等日用商品統一稅率,全都只取一通關的關稅。就是被賣到酒客手中時候,店家酒樓需要交納的也只是一個營業稅。把酒水與食材混而為一。

這實際上就是沒酒稅麼。在朝廷財政困難的情況下,這是一種極大地浪費。

就像是在後世,把酒的稅率與飯店裡的雞鴨魚肉劃等號,這豈不是在有意的在放縱釀酒業麼?也就是陸齊朝不缺糧食。

在如今這個時代的人看來,這就是把廉價貨物與奢飾品混而為一了,全都徵收一個檔次的稅金,這豈不是很便宜很便宜那些『奢飾品』了?

劉總督察認為,稅務總局有必要出台一個補充條例,針對釀酒和買酒的統一徵收酒稅,同時還要給國內數以千計的「酒」分出個三六九等,然後分別對不同檔次的酒類徵收不同的稅率。因為那酒水的原材料說到底就是一樣的糧食,耗費一樣的糧米釀造出的酒水,相互間的價格卻相差甚遠,那本就該交稅!就跟那瓷器一樣,分它個粗瓷、普通瓷器、精品瓷器、高檔瓷器來,不同檔次徵收不同比例的稅賦,那都是來錢的門路。

何況這上千萬銀元看似不少,實則還不如八百萬貫呢,三塊銀元才等值二兩銀子,也就是兩貫錢。

這點金額遠不是酒稅的盡頭!

陸齊朝繁榮昌盛,民間安定,無論是自己飲用,還是用以販賣,酒水是很大一消費類別。千萬銀元算個屁,朝廷真要認真,兩三千萬銀元也擋不住。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