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救世主和最後的火種?(2/2)
難道宅太久真的得病了?
很快,任歌聞到了一陣焦糊的氣味,低頭一看。
他的雙手不知什麼時候變得赤紅一片,好像是烙鐵一般,在地板上留下了兩個焦黑的手掌印。
任歌大叫了一聲,猛地站了起來。
雙目呆滯地看著自己的雙手,任歌臉上的震驚表情凝固著。
良久,他才開口說道:「我這以後,要怎麼擼——」
「老闆果然是對這個人當初要關電源,破了他的『裝神弄鬼』一事,耿耿於懷。」看著D通過微型電腦傳回來的畫面,尼祿在心裡暗道。
拍攝自然是通過任歌擔任主播時期的攝像頭。
他家裡的電腦對D來說是不設防的。
白夜給任歌的能力,是一種讓雙手變得赤紅,擁有高溫的能力。
光從這一點來看,其實還算得上是尚可的戰鬥能力了。
但是,這個能力極難控制,雙手一直保持在高溫狀態,對於主人來說就相當不友好了。
大部分東西,都只能稍微觸碰一下。
幾乎可以算是費掉了自己的雙手。
不僅如此,就是算碰到自己身上任何一個部分,也會被雙手的高溫灼傷。
雙手之間,還能夠互相傷害。
現在的任歌,別說是擼了,就連滑鼠都不好去碰,塑料對於高溫的承受力可是很低的。
站在原地沉默思索了很久,任歌以最快的速度翻出了一桶泡麵,熟練的用冷水泡好。
雖然這些年因為外賣的普及,任歌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吃過泡麵了。
但是「身體記憶」並沒有消失。
兩隻手不斷拖著泡麵桶的底部交換著,任歌看著泡麵一點一點被泡開。
「事實證明,單身30年之後,就會獲得FFF團大魔法師的能力,灼熱之手,可以燒開泡麵,那麼,問題就在於,這個能力要怎麼控制呢?」
任歌喃喃自語,陷入沉思。
同樣,陷入沉思的還有尼祿。
他覺得,現在世界上的正常人,真的已經不多了。
————
從非正常人類研究中心出來的白夜,繼續帶著正常人尼祿幹著一般正常人幹不了的活。
花了幾天的時間。
白夜陸陸續續地把各種各樣勉強算得上是「能力」送給了一群人。
接下來,就是等待事情發酵了。
GG詞都已經準備好,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端倪很快就出現,在原本就鬧了鬼災的情況下。
一些變種人的出現,很快就引起了注意。
「白夜,這些人到底是怎麼回事?」張忠找上了白夜。
自從文明之敵影響,世界變革之後,白夜時不時消失已經成為了常態。
這樣的常態,讓張忠很不安。
還是那句話,這就跟大地震之前,動物異常是一模一樣的。
連白夜都各種失蹤,世界真的要完啊!
好在白夜的「交易閣網店」還在,無限交易山的店鋪也在正常經營,讓張忠等人心裡安穩不少。
「哦,進化吧?」白夜當然不會直接拋出GG詞,只是用淡定的語氣說道,「面對毀滅整個文明的敵人,整個種群,因為來自於生物的本能進行反抗。」
「產生各種異能,不斷進化,也算是反抗的一種吧。」
「咦,那你豈不是第一個異能者?」張忠突然說道。
「不,我覺得我是救世主,最後的火種。」白夜一點都不介意往自己臉上貼金。
張忠張了張嘴,竟然覺得這話非常有道理。
仔細想想,文明之敵靠近,「文明意志」進行自救。
白夜就是第一個異能者,能力是是時空穿梭,所以他可以前往那些看似存在於幻想中的超凡世界,帶回來很多東西。
促進人類的進化。
如此一來,白夜就是被文明意志欽定的救世主。
至於最後的火種,也很好理解。
就算對抗文明之敵失敗了,白夜也可以離開。
留下最後的火種,保證文明不會斷絕。
已經不是第一次覺得白夜的話無法反駁的,但是這一次張忠怎麼都覺得難以接受。
真的有文明意志的話,求求你睜開眼睛啊,為什麼你選個精神病當救世主?
「我們,是不是要為你建造一個諾亞方舟?」張忠穩定了一下心神,問道。
如果事情真的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讓白夜帶著文明的傳承離開,也是最後的辦法。
「不用,還沒打呢,你們就先慫了,怕個毛!你們支援我八百發核彈,如果我發現了文明之敵本體在什麼地方,就丟過去剛正面,人類永不為奴!這就是斯巴達!」白夜咆哮道。
張忠默默地遠離了話筒。
白夜的話聽起來不太靠譜,但是——似乎把世界庫存的核彈都丟給白夜,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
都什麼時候,還玩核威懾?
退一步講,白夜一個人都能搞得世界大亂,秩序崩潰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