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儒以禮亂法(2/2)
「董承舊恨未平,新仇又生,是當時,董承攜刀藏於袖子之中,找到了秦伍所在的瓜攤,董承以瓜不熟為由,三言兩語之下激怒了秦伍。」
「董承共計捅了七刀,每一刀都是致命的傷口,殺死了秦伍的董承,反而端坐在攤位之前,等待捕快的緝拿。」
這就是讓周三畏極為頭疼的案子,非常的清楚和簡單,按照慣例,在大宋,為父母報仇乃是天經地義之事。
這種事雖然在《宋刑統》中,殺人償命是必然,但具體司法操作層面,往往又對血親復仇者從輕發落。
李綱此時站了起來說道:「官家,董承本來此事可分成兩部分看,第一部分就是秦伍有殺董承之母的實質,第二部分,也是董承為了響應商稅改制,才與秦伍有了新的衝突。」
「襄王曾言,君臣皆獄,父子將獄,是無上下也,事親有隱無犯也。」
「所以懇請官家,下旨特赦董承的罪名。」
「臣等附議。」諸位大臣們也是同時說道。
整個朝堂除了在廢康王之事外,又在董承報仇之事上,出奇的達成了一致。
而這個時候,端坐在龍椅上的趙桓卻默不作聲的看著朝中大臣,一言不發。
周三畏嘆氣,這事難就難在這裡。
按照宋律,殺人者償命,董承必須被判處死刑。
而且董承,還是為了商稅改制犯得事,還是占了為父母報仇的大義之名,怎麼看,其罪孽都是可以被饒恕的。
只要趙桓下一道諭旨就可以赦免其罪過,但是這道諭旨,遲遲請不下來。
「董承自己怎麼說?」趙桓沒有正面回到李綱的問題,而是問到了別處。
周三畏想了想說道:「怨塞身死,民之明分,結罪理獄,君之常理,何敢偷生以枉公法?」
【歷史翻譯機:母親含冤而死,草民知之甚詳,但是犯了罪,就該秉公處理,這事天下的最大的道理,哪裡敢偷生以致使國法淪喪?】
趙桓端坐在龍椅上,看著朝臣,這就是大宋啊。他總覺得大宋在國法一途上,在開歷史倒車。
「周少卿以為應當如何判決?」趙桓問道。
本來邢獄就是大理寺負責審理,提刑司負責偵查,現在這個判決應該是周三畏做主才對。
「按制度應當是董承死罪,罪不可恕。」周三畏說道,不過他緊接著說道:「但是臣以為其罪可恕!有大義之名。」
趙桓問道:「說說饒恕他的理由。」
「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則刑禮之用,判然離矣。何者?」
「若董承之母,不陷於公罪,秦伍之誅,獨以其私怨,奮其吏氣,虐於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吁號不聞。」
「而董承能以戴天為大恥,枕戈為得禮,處心積慮,以沖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無憾,是守禮而行義也。」
「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注1】
趙桓搖頭,這個周三畏和李綱一樣,認為董承無罪,別說董承有罪了,還要大宋感謝他。
趙桓忽然想到了一句話,儒以禮亂法,俠以武犯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