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刑期:38萬年(2/2)
美國時間,下午兩點。
在全世界人民的關注中,聯邦首席法官約翰·羅伯茨走出了法院。面對各國媒體的鏡頭,他開口了:
「經過聯邦法院一個月的審查,所有的訴訟卷宗均屬實。在此,我代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鄭重宣布,聯邦最高法院將於2013年5月1日,也就是1個月後,開庭審理此案……」
此話一出,現場立即響起了喧譁聲,所有的媒體記者們紛紛交頭接耳,向同伴訴說他們內心的震驚。
聯邦法院竟然真的要審判神童?他們能夠抵擋來自白宮的政治壓力嗎?他們能夠抵擋來自西瓜聯盟的資本壓力嗎?
各國民眾也驚訝無比,聯邦法院真牛逼,竟然敢審判神童。
「靜一靜!靜一靜!」
約翰大喊著,好半天才讓現場安靜下來。
「另外,鑑於被告屬於未成年人,為此經過聯邦法院決定,我們將組建少年特別法庭!」
「另外,因為此案屬於同一被告,以及同一犯罪。為此,我們將把所有的訴訟全部合併,一起審理。」
「另外,根據聯邦未成年法令,在審判未成年嫌疑人時,需要採取非公開形式。但是鑑於原告人數眾多,所以引用最高法中的特別條例,此案將作為特案公開審理!」
「另外,我們收到了250萬份訴訟,原告人群遍布5大洲,人數實在是太多,我們沒有任何一處法庭能夠容納。所以,我們決定將開庭地址選為——紐約時代廣場!」
「當然,哪怕是巨大的紐約時代廣場也無法容納這麼多的原告。所以,我們希望原告們能夠選出代表,代替各位出席,其餘的原告人員請在場外,或者通過電視媒體觀看審理過程。」
「我的話就是這些,謝謝大家!」
說完,首席法官走進了法院大樓。
這一刻,全球所有觀看直播的民眾們全都驚呆了。
250萬份訴訟?控訴人群遍布5大洲?
這是不是在說,如果南北兩極州的企鵝能夠說話,它們也會來參加。
臥槽,這也太牛逼了吧?
瘋了,各國媒體又一次瘋了,趕緊撤掉昨日的頭版,將這個新聞換上去。
《今日美國》:2013年5月1日,聯邦最高法院將組建少年特別法庭,公開審判神童艾克。這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案件,沒有之一!
《歐洲時報》:神童艾克將於1個月後在紐約時代廣場受審。根據知情人透露,神童的父母將面臨38萬億美金的民事索賠。
《俄羅斯獨立報》:神童艾克即將受審!根據我國熟識歐美法律的專家學者預計,如果罪名成立的話,神童艾克將面臨高達38萬年的刑期。
《中國環球時報》:白宮會坐看神童艾克受審嗎?還是正在準備強權干預此案?讓我們拭目以待!
……
中國。上海。聯合律師事務所。
此時,事務所內熱火朝天。所有的大律師們都在討論這次的大案。
是的,就是大案。
縱觀人類歷史,誰有如此恐怖的破壞力?誰有如此多的原告?誰有如此多的民事索賠?
沒有!一個也沒有!
二戰時期的希特勒夠牛逼吧,把整個歐洲都打得稀巴爛。
但是,他有這麼高達27億人的原告嗎?沒有!
他有38萬億美金的民事索賠嗎?沒有!
那個僅僅11歲的小傢伙已經逆天了,可以稱得上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叮鈴鈴!」「叮鈴鈴!」……
這時,律師事務所的電話響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