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零四章 賞罰(2/2)
「應該的,應該的。」黃錦笑道:「對了,聽說那個案子快結了,也不知三法司怎麼辦的。」
「沒關注這個,我這幾曰什麼都不聞不問,」沈默道:「不過這個速度可絕對不快,我原本以為,一回京就會結案呢。」這種案件,按理說應該從重從快,不該拖這麼久的。
「這個據說是大人們之間有分歧。」黃錦道:「不過我聽了個說法,好像有人故意要拖延,等到初九那天再上奏。」
「初九……」沈默道:「看來是想趕著世子百歲,沾沾喜氣啊。」
「厲害!」黃錦伸出大拇哥道:「我看他們八成是這麼想的。」
「有些東西,是不會隨著時間而淡化的,」沈默嘲諷的笑道:「況且不用皇上,徐閣老就把他們辦了!」
「徐閣老?」黃錦道:「他那姓格能出這個頭?」
「行大事者,不僅要會隱忍,還要會立威,」沈默道:「徐閣老也不例外,不信你等著瞧。」
「那我拭目以待。」黃錦笑道。
也不知沈默是神機妙算,還是瞎貓碰上死耗子,此刻的徐階,正在他的值房中,接見刑部尚書黃光升和左都御史劉燾,以內閣首輔的身份,詢問案件進展情況。
兩人道:「已經初步結案了,只是細節上仍有爭執,所以尚未最終定稿。」
徐階微微頷首道:「那諸君目前如何屬稿,可否令老夫一觀?」
黃光升道:「正要請教閣老呢。」說著從懷中取出稿紙,雙手交與徐階。
那稿子超長,但徐階耐姓更好,戴上老花鏡,從頭至尾瞧了一遍,足足用了大半個時辰,黃劉二人只好耐心候著。『等徐階看完,摘下眼鏡,告一聲罪,用乾淨的濕巾敷在眼睛上,緩緩道:「年老了,這眼睛用久了便又酸又痛,那個難受勁兒啊,你們這年紀還體會不到。」
「閣老為國事艹勞,實乃百官表率,我等定以您為楷模,盡忠職守,克盡其責。」黃光升恭聲道。
劉燾卻沒那多廢話,直接問道:「您對這稿子怎麼看,可以定了嗎?」
徐階取下濕巾,睜開眼睛,微微笑道「法家斷案,諒無錯誤,我看這卷宗文辭犀利,罪名清楚,你們花了不少心思吧?」
「那是,」劉燾面露喜色道:「這兩個月來,我們調閱了上千份卷宗,傳喚了數百位證人,每一條罪名都是人證物證俱在,誰都推翻不了!」
「很好……」徐階頷首淡淡笑道:「不過我有個問題想請教二位,」說著他面上笑容盡去,語氣冷峻道:「以法司諸君的意思,想讓嚴世蕃逃過這一劫嗎?」
這真是莫大的侮辱,劉燾霎時漲紅了臉,黃光升也抗聲答道:「嚴世蕃惡貫滿盈,一死尚不足蔽罪,奈何令他再活?」
徐階點頭道:「照此說來,是非致死小嚴不可,奈何你們東拉西扯,搞出這麼多罪名來?」
「這樣不好嗎?」兩人奇道:「罪名多,說明他做的壞事多,十惡不赦嘛。」
「唉……」徐階緩緩搖頭道:「諸君弄錯了,你們這樣做,不僅定不了嚴世蕃的罪,還會讓皇上為難,甚至放他一馬也非不可能。」
「為何?」兩人不解道:「請閣老明示。」
「嗯。」徐階頷首道:「我給你們說說,你們所列的罪名,總結起來,可以說是『貪污納賄、挪用公款,賣官鬻爵、栓塞言路、謀害忠良、行謀逆事……』我用這二十四個字總結,還有什麼遺漏嗎?」
「沒有了。」兩人搖頭道。
「唉,這些罪名固然要命。」徐階嘆口氣道:「但事事牽扯到皇上……比方說他們賣官鬻爵,可委任狀上都是玉璽硃批;比方說他們謀害忠良,可定罪勾決的也都是皇上;再比方說挪用國庫,可宮中也沒少用了那些錢;至於行謀逆事,皇上更不能認了……」要是認了這一條,不顧大臣勸阻、執意南下的嘉靖帝,將會立刻與隋煬帝為伍,成為亡國昏君的代名詞。
徐階輕聲問道:「今上乃英察之主,豈肯自承不是?如果照你們申奏,一入御覽,皇上必會懷疑,是法司諸公明審嚴氏一案,陰謀歸罪皇上!」見兩人面露驚恐沉重之色,他又自問自答道:「皇上必定震怒,反倒不殺嚴世蕃了。而言事諸人,恐皆不免,到時候真叫個黑白顛倒,二位悔之晚矣……」
兩人聞言驚出一身冷汗,連忙問道:「閣老高見,如暮鼓晨鐘,令晚輩警醒,不知該如何修改?!」他們已經徹底服氣了,知道以自己的智力水平,還玩不了這麼危險的遊戲,只盼著徐階能出個主意,定個罪名,他們照著去辦。
「呵呵,其實說起來也很簡單。」徐階微笑道:「只要讓罪名沾不上皇上,那嚴世蕃就逃不掉了。」
「如何……」黃光升追問道:「做到呢?」
「江西遠隔千里,嚴世蕃在老家做的事兒,當然跟皇上沒關係了,」徐階指點迷津道:「第一個參奏嚴世蕃的,是南京御史林潤,他奏疏便足以致命。」說著從桌上拿起一份奏章,竟正是林御史的那封彈劾疏!
在兩人驚詫的目光中,徐階還是不動聲色道:「請二位過目,未知可合用否?」
兩人按住心中的驚異,仔細閱起那奏疏。只見林潤彈劾嚴世蕃罪狀有三,一是『占官產倉場,吞宗藩府第,奪平民房舍,又改厘祝之宮以為家祠,鑿穿城之池以象西海,直欄橫檻,峻宇雕牆,巍然朝堂之規模也……』簡單來說,就是強占他人土地,興建制比皇宮的府第。
第二是『招四方之亡命,為護衛之壯丁,森然分封之儀度也。總天下之貨寶,盡入其家,雖豪仆嚴年,謀客彭孔,家資亦稱億萬,民窮盜起,職此之由,而曰朝廷無如我富。粉黛之女,列屋駢居,衣皆龍鳳之文,飾盡珠玉之寶,張象床,圍金幄,朝歌夜弦,宣銀無度,而曰朝廷無如我樂。』簡單來說,就是貪污招搖、奢侈無度。
第三是『畜養廝徒,招納叛卒,旦則伐鼓而聚,暮則鳴金而解,明稱官舍,出沒江廣,劫掠士民,其家人陰養刺客,昏夜殺人,奪人子女,劫人金錢,半歲之間,事發者二十有七。而且包藏禍心,陰結典楧,在朝則為寧賢,居鄉則為宸濠,以一人之身,而總群殲之惡,雖赤其族,猶有餘辜。』這個最狠,是說嚴世蕃蓄養死士,勾結藩王,圖謀不軌……而且妙就妙在,將一個既成事實,倒退回預謀實施,一下子皇帝變成了英察之主,哪還用再為難!
三人便就著林潤的原疏,還是那三條罪名,但添枝加葉的潤色一番——一個是,加上了嚴世蕃與倭寇交通,圖謀叛國;二是說世蕃聽方士者言,以南昌倉地有王氣,取以治第,規模不亞王闕;三是把勾結伊王典楧的事情挑明,說他們陰伺非常,多聚亡命,北通胡虜,南結倭寇,互約響應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