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一章 染血新娘(5)(1/2)
根據已知的條件,推斷出新的事物,最終還原事情原貌和真相。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推理。
但推理並不是萬能的,尤其當線索不足以還原出事情原貌的時候,僅憑犯罪現場的那些線索不太可能直接推倒出真相。
不過,推理的本質是聯想,屬於一種思維方式,那麼,換一種思維方式試試呢?
比如,換位思考。
假設我是兇手,我要殺害新娘,我要將現場布置成密室,我該怎麼做?
只要先提出自己的構想,然後把犯罪現場的一個個關鍵點填進去,如果全部吻合,就代表成功,有一項無法被解釋的不吻合,說明失敗。
這就類似於讀卡器讀取磁卡一樣,只要將每一個關鍵點都通過了,哪怕是一張假卡也能成功讀入。
儘管不見得如同推理那般的精確,但不失為一種好辦法。
眾人思考了一陣,最先開口的是瑞德:
「如果我是犯人,我會埋伏在大衣櫃裡……蘋果,大衣櫃能否裝下?」
「大致沒問題。」
房間裡的大衣櫃足有兩米左右的高度,藏進去一個兩米三左右的壯漢雖然困難,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只是姿勢可能不太舒服。
「嗯,那麼我埋伏在大衣櫃,等新娘進來關門以後突然發難,用注射器將麻醉藥物打進去,新娘昏迷以後再用腰帶把她掛在吊燈上,最後用拆信刀將其殺害。」
「那你該怎麼離開?」
「用橡皮筋。」
瑞德比劃了一下繼續說:
「我從窗子離開,先把橡皮筋套在插銷的握把上,然後關閉窗戶,再翻到窗外,用橡皮筋一拉,插銷就會鎖住,最後在稍稍用力,把橡皮筋拽斷帶走,就能偽裝成完美的密室了。」
「可你怎麼解釋一個兩米三的身上沾有血跡的大漢不被任何人發現?」
「是時機。」
瑞德指了指教堂後面的小樹林道:
「新郎察覺到新娘進房間以後很久都沒有動靜,意識到可能出了什麼事,他和豪斯局長一起叫門的聲音吸引了大多數賓客,趁著賓客被吸引走的時候執行上述離開方案就行了。」
乍一聽還算合理,但是不是真的合理還要把案發現場的情況套進去。
「這種離開方式不可能。」
清風巴祖卡反駁道:
「以現場那種出血量,兇手身上肯定也沾到了不少的血跡,我記得你們說窗簾是拉上的對吧。」
蘋果茶點點頭,清風巴祖卡繼續道:
「即使兇手再小心,身上所沾的血跡不多,但拆信刀並不是什麼長柄武器,說它是匕首都覺得有些短,這樣的利器割開喉嚨,劃破前胸,最終刺穿心臟,犯人的雙手必然沾滿了鮮血,哪怕他帶了手套,作案後將手套摘下,袖口也必然會和雙手一樣滿是血跡,用這樣的手拉窗簾……」
她看向蘋果茶,後者搖頭道:
「窗簾上很乾淨,沒有任何血跡,而且用橡皮筋關窗製造密室的方法也不行。」
「這也不行?」
蘋果茶拿出一枚硬幣,讓它在雙手間來回翻轉:
「想做到你說的那種效果,犯人的雙手就必須像我這樣靈活度高於常人,但據推測犯人的身高在兩米三以上,這讓的人,雙手根本做不到靈活自由的操作橡皮筋。」
身高不同,各個部位的大小自然也不同,一個身高在兩米三的傢伙,他的手怎麼可能跟常人一樣大?
「沒準他是經過訓練的呢?」
「確實不能排除這樣的可能性,但還是不行。」
蘋果茶一把抓住硬幣,摸出之前用來打開插銷的紙片子:
「那個窗子的縫隙只有這麼窄,橡皮筋很容易被卡主,沒有足夠的空間做你說的那種拉拽動作,再說這個時代有沒有橡皮筋還不一定呢。」
安一指其實很想科普一下,橡皮筋在1845年就被發明出來了,副本時間是1890,不僅有而且質量也不錯。
但想想跟他們談的沒啥關係,所以還是專注于思考吧。
「最後逃脫的手法倒是可以,只是危險性很大,萬一對方打算撞門,用不了幾下就能撞開,萬一兇手來不及布置好一切就會被人抓個顯形。」
密室殺人肯定是有計劃的犯罪,既然是有計劃,犯人一定早就算好了一切,逃脫的時機有點賭運氣的成分,不太像有計劃的兇手會選擇使用的辦法。
不過正像蘋果茶說的,有風險,但可行。
「再往前推,用針筒注射麻醉劑使得整個案發過程中沒有發出聲音這點也不太可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