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六章 我不一樣啊(2/2)
若是因為速度而導致影片質量不怎麼樣,恐怕不僅僅會被競爭對手扣一頂帽子,趁機打擊夢之影業的形象,還會被影迷口誅筆伐。
甚至,哪怕是拍攝製作周期長,質量不佳,也一樣容易被罵。
真實事件改編的故事,難道無疑更大。
形象,對於一個影視公司來說,絕對是極為重要的。
不管是夢之影業,還是晨曦影視,這麼多年,憑藉一部部佳片,塑造出了一個「公司出品,必輸精品」極好的口碑。
若是為了撈錢而有所影響,不是得不償失又是什麼?
哈維未聊幾句,隨即告辭而去。
他需要找一個合適的編劇,還需要找一個合適的導演。
這事兒的細節被媒體越挖越多,但越是如此,影迷對這事兒改編的影片也會越有興趣。
那麼這部影片就有了龐大的市場基礎。
這件事兒的熱度持續性或許會很長,但影片籌備,拍攝,殺青,後期製作,宣傳,上映,一兩個月肯定是不可能。
而這事兒的熱度,再怎麼持久,也絕對不會有這麼長的時間。
不過,那時熱度淡去,可到時候一宣傳,勾起影迷的回憶,增加他們的興趣,效果也絕對不錯。
可弱是等久了,如此宣傳,效果肯定會大打折扣。
李若曦在洛杉磯呆了兩天方才回國。
而這兩天,他們幾乎足不出戶。
雖然,他們兩人最被關注的當事人雖然宅在屋子裡,銷聲匿跡,可這事兒的熱度卻沒有絲毫減弱,甚至還有些愈演愈烈的趨勢。
而隨著各大媒體的挖掘報導,話題也越來越多,也越來越熱。
當然,爭議自然也越來越多,越來越熱。
其中,關於警方在解救人質上究竟起了多大作用的熱度逐漸變淡。
有沐塵力挺,再加上沐塵旗下媒體偏向性的報導,警方還得了不少讚譽,承受的指責少了,輿論壓力自然也就沒什麼了。
可圈可點!
這是一番操作之後,大眾對警方處理這事兒的評價。
談不上好,卻也不差。
沒辦法,風頭全被沐塵給搶去了。想要也底氣不足。
人質終究是沐塵救的。警方在怎麼吹噓自己,功勞再大,這頭功也是沐塵的。
對於警方來說,自然樂得如此。
李若曦回國,自然少不了被媒體追逐,她直接被堵在了機場。
如今的沐塵和李若曦,無疑是全球關注。
李若曦的行蹤自然被無數媒體盯著。
「被劫持是什麼感受?那感受還真不好形容,有驚嚇,有害怕,有緊張......那是一種很難形容的感受。」
李若曦看出若不回答幾個問題,那些媒體記者恐怕是不會罷休。
回答幾個問題,打發了事,也耽誤不了多少時間。
這事兒,他若不說兩句,只會沒完沒了。
「至於有沒有想過他會來救自己?這個怎麼說呢?當時其實還是有些矛盾。期盼他來救自己,卻又期望他來。」
「哪個女生不希望在遇到危險的時候,有一個英雄踩著七彩雲來救自己?我自然也不例外。」
「可我不願意他冒著生命危險來救我。」
或許,誰遇到這種事兒,和李若曦一樣這般矛盾吧。
「他若被劫持,我會不會去他?這問題你們都想得出來?」
「這世界,怕是沒有誰能劫持他!沒有人有這個能力!」
「假設?這就沒意義了啊!」
「或許不會吧!這世界能劫持他的人,我上去只有一個結果,那就是:幫倒忙。」
......
李若曦在機場回答的幾個問題,隨即就將這事兒的熱度增加了新鮮血液。
不過,隨後一個消息傳出,卻把這事兒的熱度推到了另外一個高度。
沐塵準備把這事兒改編成電影!
這似乎是情理之中的事兒。
哪怕是一個電影市場白痴,也看出改編這部影片的商業價值極高。
無數影迷期待,甚至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一睹為快。
哪怕只是一個消息,還是一個未被證實的消息。
而消息傳出之後,爭議隨即而起。
有人期待,有人卻詬病。
沐塵這般撈錢,吃相太難看,甚至從某種程度之上,這是在往那些喪命親人傷口上撒鹽。是在往被劫持之人身上捅刀。
如此說,或許有些過了。
可也得到許多人的支持。
不想讓沐塵拍這部影片的人可不少。
那些命喪的人質親屬,未必反對,但夢之影業的競爭對手卻一定會反對。
誰都看得出這影片能賺錢。
誰不想改編?
可惜,他們沒機會,自然也就不希望別人改編。
這或許有商業上的競爭,卻也少不了羨慕嫉妒。
哪怕阻止不了,我也要讓影迷對這部影片產生牴觸,從而少賺。
對,他們清楚,哪怕誇大這部影片的負面影響,讓一些影迷心生牴觸,這部影片一樣會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