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誰扛得起?(2/2)
「我會的!」陳詩玲拿出一個筆記本,翻到中間,「你和衛文理有過衝突,就在事當天,你和他還打了一架,這一點,你承認嗎?」
「我承認。」林楓道,「昨天,是他先攻擊的我,我自衛還擊,踢了他一腳。這也犯法嗎?」
「你懷恨在心,有沒有想過,要找人報復他?」陳詩玲咄咄逼人。
「沒有。」
「你不恨他?」
「我太忙,沒時間顧及他。」
「你很淡定!」
「為人不做虧心事,夜半敲門心不驚!」
陳詩玲深深的看著林楓,良久,她合上筆記本:「好吧,林先生,今天的談話,就先到這裡了,如果有需要,我會再聯繫你的。」
「陳警官,你這樣美貌的女警官,我很歡迎你每天都來看我,要是能請我喝杯咖啡什麼的,我會更高興。」
「請下車吧!」陳詩玲推開車門,冷冷的說道。
林楓下車,看到秦嵐在外面等待,不由得心頭一暖,走過去,喊了一聲:「秦老師。」
「怎麼樣?沒事吧?」秦嵐焦急的問,「陳警官沒有為難你吧?」
「沒有,例行問話而已。」林楓一臉輕鬆的笑。
「那就好。」秦嵐吁了口氣,臉上擔憂之色卻不減。
中午下課之後,6o8宿舍房門緊閉,四兄弟圍坐在桌邊,召開緊急宿舍大會。
「說說吧,誰出的主意?」林楓沉著臉問。
「我。」高原舉了舉手,「一人做事一人當。」
「人是我喊來的!」王海軍撇著肥臉,「出了事,我來承擔!」
范東華推推眼鏡:「整個事件,我是慫恿者和合謀者。真要查到頭上來了,我出面扛!」
「嗬,一個二個,都挺仗義的啊!」林楓掃了一眼室友們,大聲說道,「你們是法盲嗎?不知道刑法嗎?我告訴你們,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屬於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就屬於重傷!」
他提高音量道:「你們誰承擔得起?誰扛得起?」
宿舍里的幾個人,驚得目瞪口呆,都不說話了。
「老大,我們當時只是一時激憤,沒想到會把事情鬧這麼大。」高原一臉苦瓜相,「現在事情也出了,反悔也沒有用了。真查到我們頭上,我來頂!」
林楓道:「胖子,那幾個人呢?還能找到他們嗎?」
王海軍道:「能,就在外面。」
林楓沉吟道:「給他們一筆錢,讓他們出去避避風頭,三五年之內,不要回江州。這筆錢,我來出。還有,現在警方懷疑我是幕後指使人,你們千萬別犯傻,自投羅網!此事,我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