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為什麼是我?(2/2)
「謝謝你那麼直白的告訴我這些,不過,我還是得回去考慮一下。。。」林子耽可不敢隨隨便便就做出決定,這件事情他完全沒頭緒,但是如果單憑愛麗絲的外表和身材條件,
投資她應該不會虧本,只是他還是要問問約瑟夫的意見,並和張景透個底兒,別等一下新的生意沒做成,原來的合伙人也拆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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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愛麗絲送走之後,林子耽在美食街上晃蕩了一會兒,想找個什麼地方吃個午飯,然後接著回圖書館奮鬥一會兒,再去上下午的專業課。
愛麗絲的提議在他腦子裡盤旋著,他一時間還真的沒什麼頭緒,最主要是他對模特這個行業完全沒有接觸過,除了可以見識到形形色色的美女,其他的,他一點概念都沒有。
走著走著,他走到了一處賣薯條的餐館門口。是的,這家小小的店面,裡面只放了兩張桌子,專門賣薯條,而且只有一種薯條,價格賣的還比普通的薯條貴上一兩倍,
但是客人卻絡繹不絕,林子耽仔細一看才發現,這家小店還真的很有特色,他們家雖然只賣一種薯條,裡面的蘸醬卻有十幾種之多!
林子耽駐足觀察了好一會兒,發現來吃的大部分是周圍的學生或者是一些年輕的過客,也有不少像他這樣觀察了一陣子忍不住上前買一份嘗嘗的。
林子耽站在人群中排著隊,就他觀察這麼一小會兒,忽然來了一大撥的年輕人排在了他前面,看樣子也是周圍的學生,各個興高采烈地討論著哪一種蘸醬比較好吃。
林子耽大概等了15分鐘才吃到自己買的那一份兒,要了最普通的番茄醬和一份培根胡椒炒醬,一份薯條加了稅竟然花了七塊多美金,平常麥當勞一份中薯也才$2.69。
林子耽為了觀察,所以一直排在了最後,前面那撥人買完走了之後,之前坐在店裡吃的幾個顧客也走得差不多了,林子耽正好搶到了一個位子,坐下來認真地吃了起來。
香噴噴的薯條剛炸出來的一股濃郁的香氣撲鼻而來,拿出一根,蘸著老闆配好的小盒子裡的醬汁,哇嗚,林子耽吃了一口之後,終於知道為什麼那麼多人來吃了,味道真的和麥當勞肯德基里賣的薯條不一樣。
這包薯條根根都很粗大,有的甚至還能看到土豆龜裂的皮,但吃到嘴裡卻是滿滿的酥脆和幸福感,尤其是在這樣微寒的天氣里,有一種被溫暖包圍的感覺。
林子耽坐在這裡吃了大概20分鐘,吃的洋人老闆,不停地看他。其實10分他就能吃完了,只不過他並不僅僅為了吃薯條而來的,他只是想看看這個巴掌大的小店竟然可以用如此的創意來賺錢,這真的是個有頭腦的老闆。
吃完薯條,林子耽終於慢吞吞地站起來,把位子讓給了一個等在邊上拿著厚厚一本書看的女學生。
創意賺錢,永遠比循規蹈矩地賺錢容易一些,林子耽今天吃了份薯條,忽然也有了一個大膽的創意,但這個創意也只是在他的大腦里來回過了這麼一遍,還沒來得及想的太深入,就已經到了學校的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