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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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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氏嗔了他一眼,有些甜蜜,「沒事。大丫和二丫大了,能幫我做不少事。她倆負責洗菜,我白天負責做這些。不會累著自己的。」

陸時秋見她這麼堅持,只能同意,「那好吧。」

陸時秋把方法交給木氏。

許是女人比男人細心,木氏做的時候,貝殼損壞率比陸時秋低多了。

交了半個月,木氏就把方法全部學會。

陸時秋繼續讀書。

想當初,陸時冬考了七次都沒考中,就知道院試有多難。

院試與縣試,府試一樣,考的仍舊是四書、五經,所不同的是取中率只有20%。相當於五人才能中一人。

陸時秋不敢大意,天天閉門讀書。

同一時間,主考官及教官通宵達旦改試卷。

有一篇文章吸引主考官的注意力。

這次考鄭的題目是主考官,也就是河間府的新任知府周大人出的題。

他屬於干實事的官員,不喜歡歌功頌德那一套。所以帖經和雜文只要及格就可。名次高低完全取決於策論。

所有教官覺得好的文章都要經過他首肯,才能通過。

這幾天好的文章,也有幾篇,字字珠璣。

有的闡述治安的重要,有的講安居樂業,稅收,甚至徵兵,治水都有講過。

唯獨苛捐雜稅沒人敢碰。

其實這也很好理解。

就算再清明的朝廷也免不了有貪官。

鹽儉縣就有一位。

在貪官治理下,講苛捐雜稅,這不就相當於在老虎頭上打蒼蠅嗎?

要是被對方知道了,那縣令還不得給考生小鞋穿嗎?

但這個考官不一樣,他還真的就敢。

文章一開始描寫,北方有個小縣城,有個好縣令,非常受百姓愛戴。

因為政績好,這個縣令理所當然升遷了。縣城迎來了新縣令。

這個新縣令與之前那個縣令作派截然不同。他不僅不為百姓辦實事,而且貪得無厭。

他一來就讓衙役到處徵收苛捐雜稅。

百姓辛苦一整年,種上來的糧食,卻連溫飽都混不上。於是許多宵小之輩走上犯罪道路。

犯罪率增加了,縣令公案前的案件堆積成山。偏偏縣令瀆職,衙役貪婪,犯人根本抓不完。甚至有不少冤假錯案。

許多深受其害的百姓深受其害。他們開始不滿,為此偷偷砍走公家在河邊栽種的大樹。

沒想到,百姓大肆砍伐會造成水土流失,一連幾天大雨,大河決堤,發了一場大水。河岸下游的村莊被淹,無數百姓流離失所。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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