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1章:中緬聯合聲明(2/2)
十三、雙方同意兩軍關係是兩國關係重要組成部分。為增進互信,雙方同意執行好《中緬防務合作諒解備忘錄》,加強在人道主義援助、減災、維和領域的交流合作。
十四、雙方一致認為雙邊經濟合作發展強勁並仍存在增長空間。雙方承諾將通過開展《關於加強雙邊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框架下的活動發揮互補優勢,不斷促進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加強兩國在優先領域的經濟關係。
十五、雙方在減貧領域具有共同意願,鑒此同意加強減貧實踐交流和項目合作。
十六、雙方表達了在包括基礎設施投資、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業產能等領域共同開展務實合作的意願。雙方同意共同實施的基礎設施合作需服從適當招標程序、透明度,符合兩國相關國內法律法規和通行的國際實踐。
十七、雙方將在優惠貸款、優惠出口買方信貸、債券、貸款、投資、證券及其他雙方同意的如開發性專項貸款等領域加強金融合作。雙方願在亞投行和其他國際和地區銀行框架下加強合作。
十八、雙方承諾擴大在包括農業科技和基礎設施、農業貿易、灌溉、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遵循動植物衛生標準等領域的合作。
十九、雙方願共同努力,推動雙方在優質雜交水稻種子、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機械、進一步發揮中緬農技中心作用及其他同意的領域的合作。中方承諾支持緬方遵照國內法律提升糧食生產能力、培訓農業技術人員、發展農漁業和能力建設的努力。
二十、雙方認識到過去幾年雙向遊客增長狀況,注意到2018年「東協-中國旅遊合作年」的推動勢頭,同意設立旅遊合作增長目標。雙方願鼓勵本國公民赴對方國家旅遊,探討航空服務領域可能的增長點,鼓勵雙方航空公司在中國城市和緬甸內比都、仰光、曼德勒地區城市間開設新航線,助力實現上述旅遊合作增長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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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雙方鼓勵兩國大學間在研究、創新領域開展實質**流,加強學術和產學研模式交流合作。中方願在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領域對緬方增加政府獎學金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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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雙方將探討在包括信息科技、衛生、海關、研發、教育和其他領域的合作,使兩國共同受益。
四十、雙方就涉及南海的問題交換了看法。緬甸完全支持中國在南海的權利和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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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中方支持緬甸擔任2018年東協輪值主席國。雙方對過去25年來中國-東協對話關係的發展感到滿意,重申對地區架構中堅持東協中心原則的承諾。中方重申支持東協一體化、東協共同體建設和東協為實現「東協2025:攜手前行」願景文件目標所作的努力。
四十四、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在聯合國、東協地區論壇、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世界貿易組織、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及其他地區和國際組織中的合作。
四十五、雙方重申恪守《聯合國憲章》宗旨中的主權平等、不干涉、不干預原則,強調共同致力於通過在雙方均參與的主要人權機制中開展對話合作來保護和增進人權。
四十六、雙方支持通過必要和合理的改革加強聯合國的作用,並主張推動落實發展問題、維護發展中國家合法權益、加強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事務中的發言權和代表性,應成為聯合國包括安理會改革的重點,不斷增強發展中國家在聯合國決策過程中的作用。
四十七、賽茂康總統對中方給予的熱情接待表示感謝。賽茂康總統邀請一號首長在方便時訪問緬甸,一號首長愉快地接受了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