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6章 各取所需(2/2)
不過傅若清這種近乎於自爆身份的做法,倒是也可以算是他交給李墨和墨龍傳媒的一份『投名狀』。
這樣一來,傅若清除了跟著李墨和全心全意在墨龍幹活之外,依靠韓山平建立起來的人脈圈子這條路,已經被他自己給堵死了……
也正因為如此,李墨和宗帥商議後,才會這麼快便讓傅若清參與墨龍的具體工作,並且直接把與野馬奔騰最大的投機股東——建銀文化打交道的任務交給了他。
當然,在那之前,李墨必須先跟他交代清楚這次事件中,墨龍傳媒扮演的角色。
「傅哥,你記住,我們墨龍這次首要目標是讓建銀文化在董事局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將電影,電視的投資以及版權進行分拆出售,然後再對現有高管團隊進行整理和清洗……」
李墨的第一句話就讓傅若清感覺自己的腦子不夠用了。
即便再沒有商業常識的人也該知道一件事,如果先將企業的優良資產出手掉,那麼剩下的不良資產豈不是只能爛在自己手裡?
建銀文化好歹是個投資機構,他們的人有那麼傻麼?
再說了,傅若清從得知自己將要負責的工作內容之後,他好歹也是做過功課的人,自然知道建銀文化雖然號稱是『大股東』,但他們的占股比例僅為25%,這點股份與李氏姐妹的合計37%相比,根本不足以撬動大局。
傅若清將自己的顧慮向李墨說明之後,很快他的問題便得到了解答:「傅哥,你所顧慮的內容在一般情況下的確是個非常大的障礙,但建銀文化和一般的投資、經營公司有著根本性的不同。」
「建銀文化雖然號稱是一家市場為導向的投資機構,但是它的很多LP都具有國有企業背景,所以在這些人看來,如果野馬奔騰是一條開始漏水的船,這些人的第一反應並不是同舟共濟,到達彼岸,而必然是先把船上的值錢東西和救生圈拿到手,找個合適的機會跑路……」
(LP:有限投資人,可以簡單理解為出資人,即只負責將錢交給投資機構進行操作投資,但是不干涉投資機構的日常運作和管理的這類投資人。)
「這個,其實也挺正常的。」
作為在體制內廝混多年的人,傅若清很容易便理解到了李墨的意思。
既然一家投資機構的出資人有國有企業背景,那麼他們的錢必然也是國有資產了。
這年頭國有企業的頭頭腦腦們,最怕的事情莫過於背上『決策不利,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罪名,所以站在建銀文化的角度來看,李明去世後的野馬奔騰,早就已經是條破船了。
只要能夠收回自己的投資款,建銀文化才不會管野馬奔騰的死活。
對於這種心理,傅若清自然是深有體會。
然而,他還有一個問題。
即便是能夠說服建銀文化提出動議,但野馬奔騰的股東那麼多,又如何能保證這樣的動議會在股東大會上獲得通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