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章 制度問題(2/2)
「李墨現在的作品的確很少,但是每部作品的產出都非常驚人,《愛情公寓1》投入500萬左右,產出至少五千萬,《愛情公寓2》投入不超過1千萬,現在首輪播映權據說已經開到4千萬了,再說《催眠大師》,投資兩千萬,現在呢?票房已經4.3億了。」
「咱們HY,即便是馮剛的《非誠勿擾2》,票房也不過4.7億,關鍵是他今年才二十二歲,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至少在未來十年,他都會處於上升期。」
「這樣的人,有值得咱們遷就的價值。」
………………
帝都某酒店的房間裡,汪中軍口中那個『值得被遷就』的人,正在苦口婆心的試圖說服宗帥。
事情其實還得從王晶花2005年從HY出走,帶走大批手下的藝人說起。
長久以來,內地的各家經紀人公司,採用的其實都是由香江北上的經紀人所帶來的模式。
經紀公司按照藝人的級別,分別簽訂不同等級的約束性合約,通常新人們第一次簽約,公司提供的基本上都是長度至少7-8年起步,違約金極為高昂的合同。
這種合同自然是經紀公司掌握話語權,新人們只有俯首聽命的份。
這種不公平的合同保證經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代價,自然就是對新人的全面掌控和操縱了。
如果這個新人的性格比較好,或者說是野心沒有那麼大,公司自然會在合同範圍內保駕護航,在新人有了一定知名度以後慢慢向其傾斜資源,保證他的成長。
如果這個新人,稍微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自我意志卻又與公司規劃的路線相矛盾的時候,公司則會利用這一紙合同所賦予的權力,對新人進行打壓,並視情況施以諸如冷藏,扣除費用等一系列手段。
前世唐仁和蔣進夫的解約官司便是這種情況的一個例子。
最後的結果算是兩敗俱傷。
唐仁在胡戈停擺,林更欣、袁宏出走以後,男演員隊伍徹底青黃不接,別說一線製作公司,就算在二線公司里,唐仁都只能算是排名靠後的存在……
蔣進夫則因為與唐仁公司的糾葛,自從《軒轅劍-天之痕》之後,四年時間裡不是電影做配,就是到處打醬油,2012-2015總工作時長加起來還不到365天,好不容易前往東瀛留學,結果半年不到就鬧出了『家暴女友』,雖然最後沒有因此被當地警方起訴,但是也基本上告別了星途。
在李墨看來,如果說新人與經紀公司之間發生矛盾還可以用理念不合來形容,那麼經紀人帶著旗下藝人跳槽,則是未來公司必須要竭力避免出現的。
就像HY當年一樣,公司和藝人之間,必然需要一個溝通的橋樑和聯繫的渠道。
而作為一年到頭和藝人相處時間最多的人,經紀人在藝人的心目中所占的分量,很多時候甚至比父母家人都還要親近。
而藝人經紀人雖然理論上還是隸屬於經紀公司,但在圈子裡摸爬滾打時間長了,很難說不會生出什麼不該有的小心思。
HY的第一次衰落,不就是因為王晶花率領手下大批重量級藝人出走橙天所引發的嗎?
站在無關群眾的角度,大多是人會感慨王晶花和那批藝人之間的感情深厚,不離不棄。
但對於公司的管理者來說,王晶花這種人根本就是顆定時炸彈,用公司賦予她的權力經營自己的勢力,最後再利用經營出來的勢力要挾公司達到自己的目的。
但凡是個合格的公司管理者,就絕對不可能會接受這種事情!
「宗哥,這不是相信不相信的問題,也不是人品不人品的問題,這是制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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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二開始要投入新的工作了,有點焦慮,自由自在寫書的日子,貌似要過去了。
多謝書友『s14122』的打賞,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