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章 天價廣告(2/2)
一般來說,可以理解成一個遊戲在應用商店首頁上出現的時間越長,那麼這個遊戲被更多的人選擇下載,並且進行付費的概率就越大。
在遊戲行業里,這種行為通常就被稱為『買量』。
(插一句題外話:國內的安卓遊戲平台,一樣存在這種情況,在2012年的時候,只要肯付錢,遊戲平台甚至可以把一款遊戲的下載數據都變了,讓一款可能實際下載量不足十萬的遊戲,顯示幾十萬的下載數據。)
經過林虎的解釋,李墨很快就明白了所謂的『買量』是怎麼回事……
無非就是變相的打GG嘛。
至於GG費很貴這回事……
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捨不得媳婦抓不住流氓……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李墨點了點頭,在計劃書里找了一圈,發現並沒有關於這方面的資金預算,於是抬起頭來向林虎詢問了一句:「雖然計劃書里沒寫,但你既然提出了這項開支,那麼想必是事先做了了解和功課的,能稍微介紹一下大概要多少資金嗎?」
「如果是按照7天計算的話,以現在的價格,大概是65萬左右。」
林虎小心翼翼的報出了一個數字。
「65萬?平均下來每天不到10萬元,這筆錢可以批准……」
「李總,我說的是美元。」
你大爺的,說話不大喘氣你能死是嗎?
65萬美元,如果按照這個時空當前的匯率計算,等於將近400萬天朝幣了。
想當初,李墨從王信文手中買下莉莉絲科技的時候,一共也才花了750萬元。
在蘋果應用商店上打7天的GG,居然就砸進去半個公司?
聽林虎說到這裡,李墨總算明白這傢伙為什麼從剛才開始就是一副小心翼翼,戰戰兢兢的樣子了。
打GG打出去半個公司,要提出這種建議,的確是需要有一點勇氣。
特別是公司的老大還不是遊戲行業內的人。
萬一老大覺得是下面人合起伙來坑公司的錢怎麼辦?
話雖如此,但李墨卻並不會認為林虎是在信口開河。
這筆錢是付給蘋果應用商店的,作為公司往來,必然是有憑據的,得腦殘到什麼程度的人,才會在這種地方做手腳?
不過這65萬美元對現在的李墨來說,卻著實不算是一筆小數目。
對於莉莉絲科技和《刀塔傳奇》這款遊戲來說,成與敗的界限,很有可能就在這65萬上面了。
畢竟大家努力了這麼久,如果倒在臨門一腳的地方,所有人都不會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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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你提出的建議,我也做了回復,詳見評論區吧。至於書的內容,本人初次上路,只能說會努力,儘量寫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