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悲劇巨星中(1/2)
梅根道:」他**癖又是什麼回事?」整容,漂白是對他聲譽造成打擊,而兩次**案則讓他賠錢又名聲狼籍,還陷入司法官司之中,第二宗現在還在訴訟中。
馬克道:」親愛的,你不知道什麼是交**癖,我可以先簡單說明一下什麼是「戀童癖」,專家指出,如果沒有被抓住,一個真正的戀童癖者一生中最少要侵犯二百四十個孩子,這是一種病態,患者無法控制自己。」
肯尼道:」是的,如果你和麥可相處過,就會知道麥可就是一個心理年齡停留在十二歲的大男孩,他喜歡和男孩子們打成一團,一起玩鬧,二十年以來,到夢幻莊園來的孩子不下千萬,但只有兩個男孩聲稱自己受到了性侵犯,這與專家對病患的描述嚴重不符—,除非其他「受虐待」的孩子及其父母全部被收買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馬克悠閒的喝著香檳,說道:」九三年**案更像他落入精心布置的敲詐陷井中。」
梅根道:」你怎麼知道的?」
馬克望了大家一眼,沉聲說道:」我就是知道。」
麥可九三年**案在現在是有爭議事件,在一九九三年的案件中,當事人喬迪.錢德勒和麥可相識,並成為朋友,經常被邀請到麥可的家裡,錢德勒和母親及繼父一起生活。
他的生父先是將男孩的母親告上法庭,獲得監護權,隨後找到一個民事訴訟律師,諮詢如何才能獲得賠償,警方介入後,搜查了麥可的住所,帶走了他所有的私人物品,包括錄像帶、磁帶、圖片、C D、書籍等,但沒有找到任何「罪證」,警方詢問男孩時,他先是堅決否認麥可對他做過任何不合理的事情,後來男孩的父親向警方提供了男孩指證麥可的口供。
男孩的父親是個牙醫,在錄口供的當天,他帶著孩子去撥牙,並且給孩子注射了一種鎮靜催眠藥阿米妥鈉,這位父親說撥牙的事只是個巧合,兒子就把事情供出來了,起訴發生在聖芭芭拉,一個主要是白人中上階層居住的地方,儘管指控麥可的證據存在明顯漏洞,但是對這種民事案件,要想把官司打下去,結果不知道會怎樣,並且很可能拖上數年,在媒體煽風點火、審理有傾向性的情形下,個性脆弱的麥可選擇以二千三百三十萬美金庭外和解。
在一九九五年一次全米直播的電視訪談上,麥可攜新婚妻子貓王之女莉莎.瑪麗一同出現,被問到當年的案件時,麥可堅決否認了該項指控,他強烈地譴責了男孩父親利用孩子誣陷自己並牟利的惡劣行為,事後,男孩父親又以麥可所述與事實不符再次提出訴訟,並索賠六千萬美金,最後男孩父親敗訴,這是事情經過。
而二零零三年的第二次訴訟中則是有人想複製當年的成功,麥可被指控在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三月間,犯下士項**罪名,以及二項為此重罪而犯下的灌酒罪名,所有案件的受害者都是同一名十四歲以下的男孩,這項重罪稱傑克遜曾七次以滿足自身**為目的,蓄意**,侵害男孩身體和其他部位,並為此進行了大量的性行為,在起訴書中,其中兩次**過程中,麥可·傑克遜被指控將男孩灌醉,目的是使他自己或在協助下完成上述行為。
這是當時娛樂圈最轟動的大事,電視台和報紙是鋪天蓋地的報導,儘管在控方的要求下,法官下令禁止有關各方向媒體泄露情況,包括被告、原告、辯護律師、在其機構內工作的所有律師、經紀人、工作人員、所有法官或法院工作人員、執法人員、與案件有關的任何機構、被傳喚的所有人員、或有可能出庭作證的人員,法官稱這樣做的目的是保護有可能成為陪審團的人員不受影響,但法官也考慮允許各方回應記者對關於此案傳言的提問,沒有任何的庭審紀錄,但卻不妨礙有N種不同的版夲流出。
這是一宗曠日持久的官司,從零三年十二月開始,經過多次庭審,持續到如今,預計到到今年六月才終審,這一次麥可決定不再軟弱,強硬到底,又被媒體解讀為沒有錢和解了,又不想坐牢,變賣家產,只好拼死一戰。
這次的訴訟是極其荒塘的,根夲沒有證據,有的是是原告的證詞,按司法慣,在人證物證俱在的情況下,才會起訴,在二零零三年之前的幾年時間裡,洛杉磯的檢察官提起訴訟的案子幾乎都會被法官定罪,無罪開釋的機率很低,這說明他們往往都是在證據十有八九的時候才開始提出訴訟,同樣是這些檢察官,他們在那些年份里幾乎對性騷擾案沒什麼興趣,一年提起的訴訟也不超過十宗,但是到邁克你這個案子的時候,他們卻來了熱情,在明明知道沒有確鑿證據,甚至可以說早早的就知道這個案子是子虛烏有的時候,可能連立案的證據都不夠的時候,這些檢察官仍然堅持要提起訴訟,死死咬住不放,多次搜查夢幻莊園沒有任何證據,還是堅持起訴,沒有目的沒有人信。
這是基於什麼目的呢?通常名人都不能夠接受坐牢的刑罰,所以礙於名聲,以及曠日持久的審判過程,名人對於類似案子他們經常會選擇庭外和解,或者交一定的金錢來獲得自由,但是麥可·傑克遜並沒有這麼做,他冷靜地等到了無罪宣判的時刻。
對於馬克的說法,肯尼有些驚奇,說道:」你知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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