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合作商定(1/2)
魔都某辦公樓,夏初代表不亦樂乎,正在等待和企鵝音樂的部門負責人洽談合作。
上次經過商定,閔學和夏初二人都覺得把歌曲放在企鵝音樂比較合適。
因為《聲臨其境》節目本就是企鵝視頻獨播,而且企鵝旗下也有專門的公益頻道,這使閔學的設想運作實施起來比較方便可行。
離約定時間還有段距離,夏初不由的又將手機拿出,翻開這幾天已經看過成百上千次的同一條微訊信息,再一次看了起來。
「下庭早點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夏初托著面頰,喃喃道,「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對於同事喬凱被逮捕的事情,夏初只是略表驚訝,但已經好幾天了,閔學都沒再主動聯繫過,夏初表示,這不科學啊...
「不是這麼沒有耐心吧?」
「莫非是我表現的不夠主動?」
「還是我會錯了意,男神根本沒這個想法?」
一連幾天,都沒等來男神的再次「噓寒問暖」,也難怪夏初會胡思亂想了,這是這個年齡段女孩子的通病吧。
好在不多時,企鵝音樂派來的代表到場,是二人同行,除了負責人外,還有個律師同行。
很好,是談事情的態度,一個負責大方向,一個負責具體細節,看到來人,夏初心裡就有了底。
到了專業領域,夏初完全不見了適才的小女兒姿態,知性職場女性再度上線。
「你好,我是不亦樂乎的代理人,京師律師事務所夏初。」
企鵝負責人更是簡單直接,「雲韻,這位是吳律師。」
在商言商,雙方都是專業人士,沒出現見到美女就走不動路,勾搭外加狂放水的情況。
對方顯然是有備而來,雲韻一上來就問了個犀利的問題。
「不亦樂乎這個名字近期大熱,名下更是出了數首精品歌曲,據我所知,市面上的娛樂公司有一個算一個,都在尋求與其合作。」
「但不亦樂乎先生似乎另有想法,始終未與其中任何一家聯繫。」
「不是我妄自菲薄,企鵝音樂在音樂市場絕不是一家獨大,那麼為什麼,不亦樂乎先生會突然想到要聯繫我們公司進行合作呢?」
的確如對方所說,現在找不亦樂乎其人的公司不在少數,因為不亦樂乎本人就代表著巨大的經濟價值。
如果換成一般小公司,不亦樂乎主動聯繫下,即便不屁顛屁顛的,恐怕也不會問出這個問題來。
夏初微微一笑,沒有一開始就說出閔學的全部意圖,她只是闡述了不亦樂乎對企鵝音樂龐大的用戶基礎及發展前景的看好。
這個理由雖然略顯形式化,雲韻仍舊點頭認可了,企鵝的用戶基礎確實讓其他公司羨慕不來。
既然雙方的合作基礎有了,接下來就是如何具體如何合作的問題了。
這個步驟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甚至達到了錙銖必較的地步,兩個律師充分發揮了自身特長,為己方爭取最大利益。
但是說到底,雙方的合作意向都是強烈的,產生分歧後也能得到很快解決。
於是乎一天下來,各項條款竟然都談的差不多了,只是在即將簽約時,產生了一個意料之外的問題,那就是不亦樂乎的身份問題。
夏初表示,不亦樂乎不方便透露身份,因而合同就用這個網名進行簽訂。
這本也不是什麼大問題,民事方面的協議嘛,自由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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