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一章 案情 想辦法(2/2)
主要是調查胡三,孫小威每次被抓都堅持坦白從寬,用他話說進去吃喝全免,好好表現也就是幾個月的事兒——反正偷盜的數額都不大,只要配合點好好改造,積極把吃喝玩樂沒花完的錢一退,判刑也判不了多久。
這次他咬定了是被胡三指使的,無論如何都要把胡三這個人調查個清楚。
胡三不是本地人,這個情況就引起了辦案人員的重視。表面上看兩人來歷都清楚,胡三是南方某個小地方的人,還是聽偏遠的一個村子裡的。
他老婆是他出去做生意認識的,也算清白。
甚至打電話到村委會,也都證明了確實有這麼個人。
……
這時候在霉國的燕飛已經得到了消息。
第一次陪著燕飛幹壞事的徐小燕興奮過去之後,就開始進行『理性思考』——考慮燕飛這麼幹之後,對方會如何反應,會不會就此停下提案等等。
結論是不可能。
很顯然,人家的產業也不是就這麼個牧場。眼下出了這麼大事兒,按照正常的思路怎麼辦?肯定是一邊安撫民眾,一邊繼續提案轉移民眾注意力。
轉移注意力這種事兒,不但是人們聊天常用,媒體也經常用——像通常某地發生了什麼不好的事情,影響太壞,就及時用另一個新聞來讓網絡民眾去關注新的問題,逐漸淡化原本的問題。
在霉國做媒體搞正治的人都懂這個套路,比如某個州發生了一起有議員行賄受賄的事情,民眾對這個肯定相當關注。事情發酵太久,不但容易造成當權者公信力受到質疑,還會進而影響下一次選舉時的選票。
那麼出現這種情況怎麼辦,趕緊找個什麼事情大肆宣傳一下,讓民眾開始轉移到另一件事上,自然就讓原本不想讓人關注的事件停止了持續發酵。
現在出現了神秘失蹤事件,那就扯個飛碟什麼的,弄點假假真真的消息散布出去。先混淆視聽,然後趁機擴大另一件事的影響——畢竟對於民眾來說,還是很容易糊弄的。很多人看到表面現象之後,立刻就迫不及待的發表看法無意中做了該事件的推手,他們根本不動腦子的。
像現在,華國牛肉『入侵』霉國,本地牧場主對於未來憂心忡忡等新聞,就是一個很好的話題。或者可以順便宣傳一下其他的,比如某國廉價商品傾銷導致本土企業生存不下去,某些外來人口低廉的勞動力搶了本土民眾的工作機會等等,這都是一宣傳就容易引導輿論的焦點話題。
考慮到這麼多之後,徐小燕就沒招了:「燕小飛,那你說怎麼辦?要是真這樣的話,反而是咱們幹的這些事,才讓人家更拿咱們的牛肉說事了,那還不如不辦啊?」
燕飛斟酌了半天話,還是沒想好怎麼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才能讓姑娘不那麼吃驚。最後一狠心,小心翼翼地問:「你說要是那個人受不了打擊,自殺了怎麼樣?」
「啊?」姑娘櫻唇微張,一臉的不可思議。「你要讓他『被自殺』?那可就出人命了啊?」
「殺一人就是救百人啊!」燕飛立刻開始了胡扯八道。「你想他的提案要是上去了,以後咱們的牛肉就少賣了多少?咱們一少賣牛肉,咱們鄉里縣裡,就得少一部分養牛掙錢。你想想附近鄉里的情況,就和咱們那以前差不多,有病都不敢看,都是沒錢鬧的啊!」
「要是有錢了,誰有病願意在家強撐著,誰會發高燒還只買個安乃近,回去用被子捂?誰願意得了大病,就早早的回家等死?」
買安乃近用被子捂著發汗退燒,以前在鄉里這麼幹的不少。就是學生也有不少這麼幹的,徐小燕都知道有類似的實例。得了大病回家等死的人也有,畢竟現在有醫保的還是少數。
徐小燕覺得燕飛說的還算是有道理的,可是她心裡就是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半天才反應過來,燕小飛是要讓人家去『自殺』,那畢竟是一條人命啊!
從小接受好孩子教育的徐小燕不是不支持燕小飛,可是她覺得,燕小飛幹這事,她覺得有點過意不去。
然後她想了想就建議:「要不給人抓去牧場讓他給咱們放牛去?」
燕飛有點愕然。
在他看來,被抓緊去當一輩子苦力,和死了也沒什麼區別。
但是徐小燕不這麼想,這姑娘覺得恐龍世界裡,那些苦力們生活都挺好的,個個都吃得膘肥體壯的,看到他們也都是笑臉相迎,分明就是個一團和氣的大牧場啊!
更何況那裡山清水秀,臨河靠海,空氣清新,純天然無污染,沒有俗世的名利紛擾,不用糾結各種社會關係,那裡分明就是一個隱士基地啊!
要說某個姑娘絕對是自己在騙自己,估計是覺得反正燕小飛都把人送進去了,心底里就開始自己說服自己,給燕小飛找出來完美的藉口,想的多了,愣是把自己都騙了!
她有意無意地忽視了一個問題,那些苦力們雖然看著過的不錯,但是生活有保障,生命卻沒了保障。而且註定一輩子都只能在牧場那一片,最多是到金礦那邊幹活才能看看不同的風景。
但是燕飛覺得不行:「牧場也有那個人的,剛牧場失蹤,再個人失蹤,容易讓人懷疑啊!」
然後徐小燕皺著眉頭想了半天,一扭頭氣咻咻地道:「我不管了,你看著辦吧!我找地方睡覺去,你愛幹啥就幹啥去。」
走了兩步又嘀咕了一聲:「反正你把事情辦好了就行。」
燕飛和媳婦又不是認識一天兩天了,看她那模樣,還能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生氣。心裡一喜,就知道這姑娘算是默認自己的想法了。
只不過剛一喜,就接到了電話,自家的三岔河的牧場有人去幹壞事兒了。
當下心情大壞,想到就算飛回去也得一天,乾脆趕緊去處理現在的事去了——反正最多兩天就得回去,總得回去了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