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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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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真是觸了林哲宇的逆鱗,林哲宇這幾天最不想聽見的三個字就是方路陽的名字——以其他方式稱呼方路陽也不行——他拉下臉,把桌子上的一厚沓子資料扔到了Peter的懷裡:「整理資料去!」

「不要啊頭兒~」Peter哀號:「現在還是中午!而且我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已!!!」

「難道為了滿足你的好奇心,我就要搭上自己的好心情?」

Peter在心裡默默吐槽:老大你這幾天哪有好心情啊!但是面上還是得賠笑著說道:「好好好,都是我不對。這樣好不好,為了你的好心情,今天晚上我請客,咱們去東區新開的酒吧里坐一會兒怎麼樣?」

聽到Peter的話,原本心頭烏雲繚繞的林哲宇只停頓了一秒鐘,然後就立即點頭同意了Peter的提議:這幾日的苦惱一定都是因為太久沒有接觸女人了,所以才會在偶然碰到方路陽時被鬼迷了心竅,只要今晚去趟酒吧,一定能擺脫這幾日怪怪的感覺——再說了,又不用他出錢就能享受到,幹嘛不去啊。

下班後,林哲宇乘著Peter的私車直奔東區新開張的酒吧。Peter的這輛車是他的寶貝,愛的跟老婆似地,時不時就送去打蠟保養,車裡車外都收拾的利利索索的,車內還放著汽車香水……這一切都讓林哲宇眼紅無比——他都好幾個月沒碰愛車的方向盤了,現在汽油費那麼貴,汽車美容費那麼高,他哪裡有錢把車開上路?只能把車放到底下車庫裡落灰,而他自己每天都要灰頭土臉的擠公車。

唉,他和方路陽家離這麼近,公司也是同一個,如果能同時開他的車去上班、二人平攤油費的話就好了……停停停!怎麼又想到了那個冤家?本來關係就不好,鬧了之前那事兒之後更是尷尬,如果不是他們共雇了一個做飯阿姨的話,說不定他們一天都不一定能見上一面。真是不明白,他們兩個大男人,說出去也是有名的花花公子了,怎麼能為一個吻彆扭這麼久?

林哲宇向後靠在副駕駛座上,重重的嘆了口氣。

算了,都出來玩了,那就好好散心,釣個□□的漂亮姑娘,別再想那個死對頭了。

車行了半個小時,Peter和林哲宇終於趕在人潮之前到達了這家新開張的酒吧。他們都是愛玩的人,雖然有的時候也會去那些格調比較高雅、檔次比較高的酒吧坐一坐,但是相對而言,他們還是更喜歡這種熱鬧的、人聲鼎沸的地方。這些酒吧基本上都是一個樣子,大廳里響著或激烈或曖昧的歌曲,燈光昏暗卻顏色艷麗,男男女女身體相貼,眼神迷亂而動作大膽。

剛一踏進這裡,林哲宇便像是缺了好幾天水的魚終於重歸大海一般,全身上下不由自主的放鬆了下來。他隨意的抓了抓自己的頭髮,身上原本的工作狂人氣質一下轉變成了花花公子的不羈感——果然,這裡才是最適合他的地方。什麼騙局啊什麼加工資啊什麼電梯事件啊什麼方路陽都給他滾吧,至少在他尋歡作樂的時候,不要過來煩他。

林哲宇緩步走到吧檯邊上,還不等坐下,圍在吧檯邊女人中,就有人十分主動的靠過來請他喝酒。他微微一笑,推開了對方送上來的彩虹一般絢麗的酒水,自顧自的坐下,點了一杯平日裡常喝的度數不高的酒。他是天生的花花公子,自然知道怎樣做才能最吸引女人的目光。就如同好女人不可能被隨隨便便的一件衣服吸引住一般,好男人怎麼可能被區區一杯酒就釣上?再說了,面前這個女人化妝實在太厚,說不定卸了妝後臉上的皺紋數不清。

林哲宇不急著找伴,反正他今天要在這裡呆很長時間,慢慢尋覓吧。再說他是有品位的花花公子,又不是發情的種馬,沒有女人就不行。找不到順眼的大不了回家睡覺,反正今天出來玩的目的是散心,不是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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