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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宇,咱們倆當……當GAY有多久了?」

林哲宇雖然覺得方路陽的問話有些怪怪的,但是並沒有多想。他低頭默算了一下,然後道:「應該有三個月了。」他又沉吟了一下:「對,三個月了,我記得咱們決定在一起,是在三個月之前的發薪日那天。」

那就是九十天。

他們已經這麼親密了九十天了。

可是方路陽心中卻希望他們能繼續這麼親密下去,當最好最好的朋友。而不是達到各自目的後就早早分開,再度讓關係變回冰點。

方路陽並沒有意識到,世界上並沒有哪兩個好朋友,會在一起親來親去,抱來抱去,甚至差一點滾來滾去的。這世上再沒有一對兒「朋友」,能比他們還要親密。

「你把十天後的晚上空出來吧。」方路陽腦中飛快的閃過一個念頭,而他也非常準確的抓住了它。

「怎麼了?我下星期的工作表還沒排出來,不知道那天晚上會不會有什麼應酬之類的。」林哲宇跑銷售的,經常要犧牲休息時間去陪客戶,但是最近他也有意減少了這些活動,畢竟他現在也是有「家室」的人了。

「有應酬也不要去。」方路陽堅定的看著他,語氣非常嚴肅:「咱倆搞基搞了一百天了,也得好好慶祝一下了。」

「……啊?」林哲宇完全迷茫,狐疑的望著方路陽:怎麼慶祝?難道以身相許?

第9章

林哲宇只當方路陽一時突發奇想說個笑話而已,轉眼就把方路陽的百日慶提議扔到腦後。他和女人交往的時候最討厭弄這些什麼一月慶、兩月慶、三月慶的,每一個和他相處長一點的女朋友就會纏著他搞這搞那,弄的他煩不勝煩。而和他性格相似的方路陽也是這樣,最討厭女人膩膩歪歪的搞什麼交往紀念日。所以林哲宇斷定,方路陽一定是腦袋短路了,才會說出什麼「夫夫百日紀念日」這種提議。

再說了,他們又不是「真」的在交往,他們,只不過是一對冒牌貨而已。

所以當十天後,林哲宇早上出門時,卻發現方路陽真的有在整理家居——沒錯昨天晚上方路陽又留宿了——而且還打電話和做飯阿姨敲定晚餐要做什麼的時候,林哲宇的腦袋裡第一時間浮現出「□□」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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