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後院起火(中)(2/2)
「你背著我尋了嫂嫂吧?」
小妹才不怕他,振振有詞道:「我回老家看耶耶、姆媽錯了嗎?嫂嫂來看新新,錯了嗎?」
都沒錯,李家明寵溺地拍了拍小妹的腦袋瓜子,轉身上了樓去看老婆、女兒。可他看到老婆大人正正經經地坐在客廳里喝茶,不禁一愣。
「家明,我想跟你談談」。
談談?
疑惑的李家明知道她想談什麼,只是他想不通她為什麼想談,在他印象里莎莎是不管這些事的。小妹沒那麼大的面子,能讓莎莎插手管自己的事,那還會有誰?
父親,肯定是小妹跟父親說了,父親又讓莎莎來跟自己說。
家和萬事興,莎莎難得過問自己的事,就不能讓她誤會,否則以她的性子,以後再不會對自己的事發表意見。不想放棄資助同胞的李家明只好坐在茶几對面,端起沏給自己的茶,解釋起來整個事情原委。
被家父趕鴨子上架的柳莎莎,聽完丈夫的解釋,皺眉道:「以你的講法,這就是項看不到贏利可能的事?」
跟楊芬華和四哥,李家明不會說實話,但對妻子有什麼好隱瞞的?
「唉,我就是想做這事,人生在世總要做幾件蠢事,你就當我發蠢。」
確實是蠢,李家明確實象他岳父說的那樣,錢太多了便不把錢當錢。試問一個身上有幾千塊錢的人,哪會在乎花幾十塊錢買包煙抽,或去飯館吃頓飯?何況這事干成了,能在同胞們中獲得巨大的聲望,只要有一兩個人能成功,這份聲望還會更大。
「我反對!」
「什麼?」
李家明愕然,以前自己求著老婆花自己的錢,現在居然會管自己的錢了?
可柳莎莎俏臉生寒,一字一句道:「我講我反對!這麼大的事,連招呼都不打一個就辦,你把我當什麼了?」
不對,李家明不禁愣住了,可柳莎莎越說越流利了。其實家父說得也沒錯,既然是一家人,就不能看著家明犯錯誤。他是賺的錢太多、過手的錢太多、不把錢當錢了,明曉得虧本的事也做。
社會聲望?他聲望還不夠嗎?想幫人,幫四哥、芬華他們就夠了,旁人的事跟他有什麼關係?
父親說的也沒有錯,這麼大的事,連一個招呼都不打,要是讓他這樣下去,以後日子得怎麼過?
「你還真把自己當活菩薩了?」
不對不對,這事太不對了,李家明連忙解釋道:「莎莎,不是我不跟你打招呼,而是你自己不想聽的。你講下子,從結婚到現在,我跟你講公司的事,你哪次想聽的?」
「家明,我想不想聽是一回事,你講不講又是另外一回事。」
這不是無理取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