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章 突然間的感動(1/2)
李家明的party很成功,被他強拉來參加party的蒂姆、楊至遠和拉里,從那些剛畢業的碩士、mba里相中了七個實習生,而珍妮就是其中之一。
美國人都現實,見李家明開個party都能幫人介紹好工作,他在學校里又多了一大幫人跟他打招呼。可讓他沒想到的是,珍妮居然拒絕了yahoo的實習生機會,決定繼續攻讀斯賓塞教授的博士。
有勇氣,如果這白妞不是一時衝動,這勇氣真可嘉,要知道斯賓塞教授是出了名的反對給同性戀者合法權益。
可讓李家明更沒想到的是,斯賓塞教授對他這學生表示歡迎,但並不同意讓他參與經濟信息學方面的理論完善,而建議他專攻新興經濟。
這怎麼行?這位大師最傑出的貢獻就是創立、發展了經濟信息學,如果不研究經濟信息學,李家明不等於是白讀四五年?李家明雖然喜歡上了學術研究,但看重的依然是功名利祿。加入教授的團隊,參與完善經濟信息學的理論,那是可以名垂經濟史的!
可斯賓塞教授也有他的看法,讀博士不比碩士,即使是在特定的方向進行研究,也一樣要參加大量學術研討會,發明自己的觀點、學術成果,可能涉及的問題會是方方面面的。李家明是企業家,如何與人探討一些敏感話題?
就比如斯賓塞教授反對的同性戀問題,他可以尊重珍妮她們這一類人的自由,卻不代表他會接受,他能表這個態,因為這是他的自由。
李家明行嗎?
不行,他是企業家,如果他公開表示反對,起碼會失去4-5%的同性戀客戶、30%以上的同性戀問題支持者。愛烏及屋,反過來就是恨烏及屋,同性戀者或是他們的支持、同情者,會去購買一個反對他們的人的產品?
這還僅僅是一個方面,現在加州很多人鼓譟,要求州議會通過一部法律,讓任何公立部門都按人口比例,給各色人種留出工作崗位,以保證公平競爭。斯賓塞教授就數次在公開場合反對,他認為這種法律本身就是歧視有色人種。
再比如,加州議會正出台的最低工資條例,也被他和一大批經濟學家抨擊。認為那是妨礙僱主僱傭員工的自由,極有可能加速美國製造業的空心化,造成大量的失業人口。
等等諸如此類,斯賓塞教授可以表示反對或贊同,不管是公開場合還是研討會上,因為這是他的學術自由、言論自由,而李家明照樣不行。有反對者就會有支持者、不持立場者,他不管是站左中右,都會得罪另外兩拔人,而且他的觀點一傳出去,再經過對手、媒體的加工,首先受打擊的將是hh公司。
學術自由、言論自由,指的是你個人的自由,當你已經不代表你個人時,如何還會可能有所謂的自由?
李家明還不能保持沉默,因為保持沉默就是默認,照樣會被競爭對手宣傳、打擊。因此,幾乎是所有的企業家,不會輕易就敏感、有爭議的話題發表看法,他們只會模糊其辭、媒體也會有默契地不問。
「ming,我可以指導你攻讀博士學位,但你如果想研究信息學這樣與現實結合異常緊密的學術理論,這條路是根本走不通的。
想清楚了嗎?政治人物需要討好選民、企業家需要討好客戶、學者則要堅持學術誠實,這其中的界限是幾乎不可能跨越的。你想去嘗試跨界,那就只有從事不敏感的新型經濟研究,這也正是你的長項。」
美國大學裡教授與國內的不同,指導學生是他們的工作職責,而非是權利。李家明在學術和事業方面的表現都異常出色,斯賓塞教授希望他能繼續攻讀博士學位,為學校增光添彩,但出於他的專業素養,他又必須把學生或許沒想到的一些問題指出來。
「ming,我想不明白,與其你花四五年的時間,拿一個對你事業並無多大幫助的學位,何不一心做你的事業?」
如果這是在國內,面對蕭大人那樣的導師,李家明很容易用『讀書可以明智』作為理由糊弄過去,因為對方深諳『成功學』,但面對斯賓塞這樣的美國人,卻不能找藉口。問題的關鍵,還是雙方的文化差異,美國是個誠信社會,只要你失去了誠信,整個人都會被否定,這是作為公眾人物的李家明不能承受的後果。
坐在斯賓塞教授的辦公室里沉默良久,李家明只好放棄追隨教授研究經濟信息學的念頭,轉向研究網際網路、物聯網衍生的新型經濟。可即使是這樣,斯賓塞教授依然勸誡。
「你確定?ming,我不太了解你們東亞的文化,但我可以告訴你我的觀點。我們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錢,那些改變世界之類的話,只能是一個口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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