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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七首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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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乍一看其實並沒有多少,李青拿四十七萬,以5%的分成方式,壓在鮑芸芸這張專輯上,刨開錄音製作、GG宣傳等成本費用,如果專輯銷量能達到五十萬張,那這四十七萬也才算勉強回本而已。

但如果銷售到一個白金唱片,也就是一百萬張後,那李青的這四十七萬投資,就能變成九十四萬!

如果是兩百萬張,就是一百八十八萬!

以此類推,只要銷量達到,那李青所能收穫的利潤,就遠遠不止四十七萬能夠比擬的。

這也是馬許槤堅決不同意的原因,開玩笑,道上的人誰不知道他的綽號?

白金教父!

單單這四個字,幾乎就是銷量的保證!

我帶出來的藝人,哪一個沒有一張白金唱片的銷量打底?

如果按照5%這個分成,那肯定是穩賺不賠的買賣了,這還不算上磁帶、黑膠等其它產品的收入,如果算上的話,這可就是一個天文數字了,搞不好李青這一張專輯搖身一變,就能成為千萬富翁。

當然,時下盜版商猖獗,很多金牌製作人只能夠賣掉一個白金唱片的銷量,後續想要衝擊更高的銷量,那基本就不可能了。

就算是白金教父馬許槤,也不能保證能製作出來的每一張專輯都能賣上白金唱片的銷量,但以他過去的資歷來看,他也是當下最有可能把一個新人捧到能夠拿一張白金唱片傍身的製作人。

因此對於5%這個數字,馬許槤是堅決不同意的。

他自己沒有工廠,沒有發行渠道,更沒有宣傳渠道,就連基礎的錄音棚、攝像器材都要靠租賃來完成,這其中的成本沒有千萬以上根本就完成不了。

刨除與其他工廠、發行商和媒體宣傳的分成,再加上給歌手的分成,馬許槤自己估計也就只拿個20%——30%這個區間的分成,而且前期的成本幾乎全部承擔在了他自己身上,他的壓力自然是最大的。

李青只是寫幾首歌曲就能拿到5%,不管這些歌曲有多麼牛掰,馬許槤都接受不了這樣的分成數字。

在包間內足足磨蹭了有一兩個小時,桌上的飯菜早已涼透了,到得最終,雙方才談妥了一個各自都在心理承受範圍內的價格。

歌曲仍然是以七萬一首的價格買斷,不過要在這個基礎上,加上3%的唱片、磁帶等銷售分成,唱片包括了之後發行的黑膠唱片、cd、dvd等。

當然,還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李青要為整張專輯免費監製到製作結束,並且每首歌必須達到《那些花兒》《突然的自我》這種質量的水準。

在李青點頭同意之後,當天馬許槤就把合同籌備完整,等李青與韓菡認真的看完所有條款,並且李青親筆簽了字之後,在場所有人都是輕鬆了口氣,而後都是精神一振。

「合作愉快!」

李青與馬許槤握了握手。

旁邊,鮑芸芸拉著韓菡嘀嘀咕咕的說著什麼,對於韓菡這個李青的貼身助理,鮑芸芸似乎有著嬰兒寶寶般的好奇心。

蔣中南親眼見證了兩個朋友立了合同,感覺比所有人都高興。

吃過晚飯後,蔣中南便拉著幾人便朝市裡的ktv里狂奔而去。

第二天上午,馬許槤開著一輛越野汽車,親自來到李青家裡,載著李青便來到了京城郊外的一家叫做「胡蝶」的工作室當中。

這是一棟有五層樓高的寫字樓,年代有些久遠了,牆壁斑駁,綠油油的布滿了爬山虎一類的植物。

工作室在四樓。

走過長長的走廊,路過了好幾個房間,才推開了一個房間的玻璃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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