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科幻小說 > 無限潛能 > 第333章 辨認武器

第333章 辨認武器(1/2)

目錄

手機閱讀

「有什麼難辦的嗎你似乎還是不太了解東方武術文化,難道你沒有聽說過李小龍嗎」華峰輕輕說道,說完後,露出了一種高傲及自豪的眼神。首發

「李小龍自然聽說過,上個世紀最出色的功夫影星,卻未必是最強的搏擊強手。」k探員說話溫和,臉色淡然,通過他說話的神情,根本就無法猜透他內心的想法。

但唯一可以讓華峰感受到的,就是k探員根本就不相信他們可以追得上波賽人。

華峰知道,如果不演示一下他們的超人力量,k探員根本就不會像原電影劇情中那樣,輕易就相信愛德華所說的話。他瞄了金承俊一眼,金承俊就像華峰心裡的一條蟲,馬上明白他的想法。

「嗖嗖嗖」金承俊施展「瞬步」,化作幻影,在k探員身側穿梭,一條條的人影圍著k探員的身邊亂竄,金承俊就像懂得分身術一樣,周圍全是他的身影。

盤問室的空間本來就不寬闊,像這般急竄急停的步法與速度,就連華峰也暗嘆不如。k探員被金承俊的速度嚇得目瞪口呆,等金承俊重新回到了華峰身邊,微笑著望著k探員,良久後,k探員才回過神來,淡然的臉孔,道次展露出著一種歡喜若狂的表情。

「這就是中華功夫我們黑衣人在中國也有相關的成員,他們功夫了得,但並不見得有這樣的本領。」k探員的表情對於華峰的話表現出深信不惑,但是,口中依然習慣性地拋出了一句讓人非得要解釋到讓他信服的答案。

「那是他們沒有習得其法,又或者武技不到家罷了。」華峰一句話就自圓其說了,他隨了補充說:「這種速度,我們國家稱為輕身功夫,簡稱輕功。相信你也聽說過我們東方的武俠小說吧裡面的大俠飛檐走壁,其實都是真的,不過修煉的過程也如小說中描述的一樣,必須長年累月地苦練,並且練得其法。我們日夜修煉練功20載,才有足已徒步追上劫匪的速度。話說,那動匪是什麼人他的速度比我們有過之而無不及,但又不像輕功,甚至可以說,不像人類。」

華峰不想k探員繼續在他們身上追問,所以適時地叉開話題,將話題轉向波賽人。

「沒錯,他也有槍械,但那把槍並不像我們這個世界研發的槍,而且摔到地上後,化成煙霧消失了。」金承俊附和地說,其實華峰對於這一點並沒有與他搭配過話,所以華峰對於金承俊的思維敏捷大是佩服。叢林小心當中,也許只有輪迴經歷超過10部的秦羽凡,才有這種思維與反應。

但金承俊與秦羽凡不同,秦羽凡的「想像現實」技能,註定了他必須用腦子戰鬥,所以他對於資料的搜集及別人的一言一行,非常注意。

華峰與金承俊搭當,有一種如魚得水、英雄相惜的感覺。他突然感到,如果當初蕭亮不是與他鬧翻了,那麼說不定現在與他搭當的,就是蕭亮,而蕭亮的聰明及經歷,必定可以像金承俊一樣無須事先說明,就可以與他一唱一和。

金承俊一說出槍桿化成煙霧這件事,k探員明顯地有少許緊張。他馬上說:「你還記得那槍枝的形狀嗎」

金承俊點點頭,肯定地說:「如果再讓我看到那支槍,我肯定可以認出來。」

「那就好了,你們二人跟我來吧,我帶你去指認一下武器。」k探員最終還是按原劇情發展一樣,要帶華峰與金承俊去確認武器。而引導k探員按原劇情發展的,卻是金承俊。

以金承俊的實力及其聰慧,確實勝任隊長一職。一向有主見的華峰,此時默默不語,任由金承俊主導著接下來的劇情發展。因為就算他出言搭話,也是與金承俊一樣,將話題轉換波賽人的武器,然後引導k探員按原劇情發展下去。

華峰與金承俊跟著k探員走出警局,警局外,秦羽凡等輪迴者早早等候,他們就像一群觀光的旅客在警察外面的一間咖啡廳,一邊喝著咖啡,一邊等待著華峰與金承俊。

華峰裝作與他們不認識,隨著k探員,坐上了他的小轎車。

開車過程中,k探員就如電影劇情一樣,簡短地解釋了地球上的外星人的事。華峰與金承俊自然識趣地不相信他說的話,以為他在開玩笑。k探員也不作過多的解釋,繞著城市穿梭,不久之後,小車就抵達了積克的雜貨店。

積克,擁有極強再生能力的外星人,偽裝成人類,表面上,售賣各種贓物,但暗地裡,售賣各種各樣的外星武器。華峰早已經窺伺著外星人的武器,積克的雜貨店,也是他的目標之一。現在輕易就找到了積克,華峰的雙眼放著貪婪的目光,暗暗地記下了這間雜貨店的位置。

當然,華峰也知道,輪迴世界,永遠不可能存在著那麼容易獲得的強大的武器。當初華峰在午夜凶鈴,闖入軍事基地偷一般的武器,就鬧出了頗大的動靜,冒著被全城通輯的危險。這次的高科技武技武器,全部都是超現實的,按同等威力在輪迴營地兌換,通通都在數千多輪迴點以上,所以如果他們企圖強搶,肯定會有更大的阻撓。只不過華峰是那種為了獲得聖人骸骨,甚至甘願冒著13機會解封惡魔的危險去嘗試,為了滿足好奇心,甚至不惜藉助劇情人類,冒險登陸龐大的孽龍邪神身軀,所以,即使明明知道搶奪積克的武器,肯定需要冒險,他卻根本就不以為意。

華峰與金承俊跟隨著k探員進入了雜貨店,長得大眼大耳的積克一見k探員進來,臉上馬上布滿了滑溜溜的汗珠,有如剛剛被人用水潑濕了一般。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