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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春風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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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發了財,所以雲家在吃雞,瓦罐子燉雞絕對是人間美味,幾片姜,幾片花椒葉子,一把鹽就足夠了,燉的酥爛的雞肉不斷的在瓦罐子裡上下浮動,雞很肥,上面飄了一層厚厚的黃色油脂,用它來泡米飯絕對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

小食客現在還管不住自己口水,捧著大碗盯著瓦罐不斷地流口水,不大不小的那個女食客已經忘記了擦竹子地板,眼睛直勾勾的盯著瓦罐,不時地擦一下嘴。

只有最大的那個食客在靜靜地看書,似乎已經忘記了瓦罐子裡還有美味的食物,一頁一頁的讀書,讀得津津有味,劉都頭居然給自己拿來一本《竹書紀年》不知道打算考核自己什麼,上面都是先秦時期的歷史,還是魏國史官寫的,和自己知道的歷史有很大的不同,十三篇文章看得雲崢興趣大開,幾乎忘記了吃飯。

最先受不了的是雲三,走過來把大腦袋往雲大的身上蹭,它很清楚這個家裡到底誰才是說話算數的那個人。

雲大抬起頭,這才發現兩雙幽怨的眼睛,乾笑一聲,就把早就準備好的芫荽扔進瓦罐,宣布開飯,頃刻間三個人一隻狗就圍坐在火塘邊上,一人跟前一個大碗,裡面已經裝好了雪白的米飯。

一人一勺子,肉最厚的大腿部分全部給了雲二,胸脯肉淡而無味沒什麼吃頭全給了臘肉,雞頭,雞屁股分給了雲三,雲大自己夾了一個雞脖子,並且澆上了油油的雞湯。

一巴掌把臘肉打開,總是踅摸雲三的雞屁股,人和狗搶什麼食物,見她有些可惜的樣子,又給她夾了一個雞翅膀。

吃飯的時候就不該說話,這條規矩很正確,雞湯泡米飯這是最正確的吃法,什麼烤雞,燒雞那完全是在浪費食材,一大碗滾燙的雞湯泡米飯下了肚子,你就能切實的感受到人世間的所有幸福。

雲二吃的滿臉都是米飯,現在的這對小胖手他使用的還不是很習慣,想要牢牢地抓住筷子完全不可行,所以就拿了一個很大的木勺挖著吃。他的乳牙還對付不了雞骨頭,只要雞腿啃得差不多了,就會把骨頭放在臘肉的碗裡,臘肉就會歡喜的拿起雞骨頭咔嚓咔嚓的嚼得粉碎,吸乾淨裡面最後的一絲油脂,才放進雲三的食盆里,結果,連雲三都不吃她嘬過的骨頭渣子。

風柔柔的吹進來,已經不太冷了,剛剛吃過美食的三人一狗都懶懶的躺在地板上,不願意動彈,每個人都吃了好多,消化食物也是一種幸福。

「我以前總認為麥當勞的炸雞最好吃,現在回想起來自己蠢得厲害。」雲二在只有自家人在一起的時候說話根本就不加以掩飾,反正傻傻的臘肉聽不懂自己到底在說些什麼。

「小孩子就好好的當小孩子,以前沒有享受過童年的樂趣,現在老天爺給臉,補償你,那就好好的享受生命,再敢說這種老氣橫秋的屁話,我就揍你。」

雲大百無聊賴的拿著細竹枝子剔牙,吐掉嘴裡的肉絲,就打算帶著他們出去遛彎,消消食,今晚每個人都吃多了,這樣睡覺會很不安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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