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論帳(下)(2/2)
而若是換成蘇糖,不管聽沒聽懂,她恐怕要直接跳上來親一個再說。
王艷梅神情愕然地看著秦風,覺得有點不對勁了。
這些話,是一個高一都沒讀完的孩子能說出來的?縱然秦風在生意這塊上屬於天生奇才,可問題是,他到現在也才不過只做了半年的生意啊!哪來那麼多所謂的經驗可以積累?
秦風還當王艷梅的思路又卡住了,淡淡一笑,一句話帶過了這段:「第二筆帳就這樣吧,我再說說第三筆帳。前面扣掉了7萬塊錢,我手裡還剩2萬。這兩萬塊中,有一萬塊,我會取出來,存進銀行不動,這筆錢就是擴大生產的資金。另外的一萬塊,其中7000元,就是王浩和惠琴的工資。」
「怎麼是7000?」王艷梅對具體數字比較敏感,一聽秦風說到這個,立馬就回過了神,「他們不是每個月2000塊工資嗎?」
「還有加班費啊!」秦風道,「一天加班算4個小時,就是20塊,一個月下來就是600,兩個人的工資加起來是5200。不過還有每天包吃的兩頓飯呢!這筆錢也要算進去的。」
王艷梅聽秦風說了這麼一大串,這會兒才等到一次恍然大悟的機會,不禁點了點頭。
「這些錢全都扣光,我自己口袋裡還能剩3000塊。」秦風最後得出這麼個數字,自己心裡也忍不住感慨起來。
老闆的頭銜固然風光,可細算起來,每個月可供揮霍的錢,其實也就那仨瓜倆棗。生活水平跟打工仔差不多嘛!怪不得以前見到無數老闆一個兩個都是那麼摳門,現在設身處地想想,實在是不摳不行啊……
王艷梅消化了半天,忽然又提出一個問題:「你說店裡每個月都要斷一次資金,可你卡里的錢都空了啊,這個窟窿還怎麼補?」
秦風露出一個奸笑:「誰說我卡里會沒錢的。從8月份開始,我每隔三天就去銀行存一次錢,每次留給店裡的錢,最多不超過2天的營業成本。
收上來的錢,我再另外存進一張臨時的卡里,這樣就不會和我的基本帳戶弄混。等到了月底,我再把這筆臨時的錢,轉回到基本帳戶里,接下來的9月份,該怎麼發錢,還怎麼發錢。帳目依然清清楚楚不說,而且不管是店裡還是我自己手頭,資金永遠都不會斷——除非經營本身出現問題。如果真是那樣,我需要做的事情,也就是換個店長而已。一點都不麻煩。」
王艷梅服了。
「你還是真箇財迷啊……」她瞪大眼睛看著秦風,腦子裡忽然閃過一個想法——如果阿蜜跟了小風,這輩子吃苦應該是不可能了,這小子太奸了,容不得別人占他的便宜……
秦風越說越來勁,思維發散得收不住。
「現在咱們家只有一家店,帳是這麼算,等以後有了兩家店,三家店,帳還是這麼算。到時候我自己不負責經營了,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到店裡收錢。哦,對了,不用自己親自去,我可以給每個店的出納再專門辦一張只准存入和轉帳,但不許提款的卡。這樣我每個月轉帳幾次就行了,時間和店長找我要錢的時候可以重合一下。就跟古代皇帝上朝似的,每隔十來天開一次大朝會,皇帝上朝,相當於就是查帳嘛,哈哈哈哈……」
秦風說到這裡,把自己都給說笑了。
王艷梅對秦風沒想法。
她覺得秦風才是真的走火入了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