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金沙河(2/2)
「礦產資源分露天資源和地下資源。如果是露天小規模開採,只需要向礦產資源局報備一聲,都不用等到他們回復我們就能直接幹活了。甚至不需要向他們報備,等他們知道後自己會過來……只要不是大型礦產,基本上不需要特別報備。那座金礦,大嗎?」
「蒙大拿州的黃金不少,河流里,小溪中。有些河道泥土太多,砂礫需要清洗,黃金便是砂礫資源的副產品……」河道砂礫中有黃金,只是很少很少,如果不需要高品質砂礫,通常不會特意淘洗。
「一條金沙河,長不到一公里,寬兩三米。不知道哪裡來的黃金……」陳默裝模作樣露出個疑惑的表情:「真不需要報備?」
「應該吧,好像不需要。但在納稅的時候,如有大數目金錢,得說明金錢的來源。」布萊特掂量著兩塊金條的重量:「這兩塊金條多重?」
「2411克。」
「今天的黃金價格是多少?」
「不清楚……咱們的牧場得聯繫網絡了,要不然做什麼事情都麻煩。」
「那得挖出很多黃金才行。牧場現在的錢,每一分都有用途。」
兩人說笑著前往劉易斯敦,找律師填寫一張淘金報備表格,跟著前往礦產資源管理部門,遞交了上去。
礦產資源管理部H縣政府在一個地方,幾間小辦公室,沒幾個人。這裡的辦事效率還挺快,十幾分鐘拿到蓋章許可……
淘金和開採金礦不同。
淘金是從河底的沙中淘出金塊或金沙。開採金礦……首先得有一座金礦。
富國銀行業的大廳接待員認識陳默了,直接領他們前往貴賓接待室。
「又準備申請貸款?」科恩端著兩杯咖啡進來,開了個美國式玩笑,一點不好笑。
陳默接過杯子,看向和科恩同來秘書,秘書心領神會的推出貴賓室,陳默這才打了個響指……
布萊特笑著『啪』的一聲將『河道采砂淘金許可證書』拍在桌子上……
「瓦特?」科恩接過來一看,大寫的懵逼。
陳默提起包包打開,旁邊的布萊特道:「我最偉大的老闆,在牧場的小溪里發現了黃金。這是他不到一個星期的收穫……」
「你們銀行收黃金嗎?」陳默道。
「當然……可是劉易斯分行,沒有回收黃金的業務。」科恩拿起兩根金條,再看了看包包里有泡沫包起來的東西……
「除了黃金我還找到13個天然金塊。」陳默打開了一個,都是小金塊,混雜著岩石,品質不一,重量都在300克以下。
之前好的金塊都賣掉了。
科恩這才重視起來:「是一座大金礦?」
「大金礦的話,我們銀行可以繼續提供您資金,幫助您建立黃金開採公司。」
「是一條小溪。黃金就在小溪的表層……我嘗試著深挖,小溪半米以下就沒有黃金了。我也查看了周圍幾英里沒有找到金礦……不知道這些黃金哪裡來的,費解。」
「應該是一條金沙河。如此的話,那就太可惜了。您預計小溪里有多少黃金?」
「超過1噸。我只是隨隨便便挖了兩下,看,這兩根金條總重量兩千多克了。」
科恩一臉不信:「露天小溪金礦,超過1噸黃金,您沒有騙我。」
「我怎麼可能騙你。我可指望將黃金買給你們銀行……」陳默做出個無奈的表情:「對了,我不希望雪山牧場發現黃金的消息泄露出去,能否和銀行簽訂一份保密協議,協議我都帶過來了。」
科恩接過保密協議一畝三行的看過,拿起筆直接簽了字。
如果有黃金,協議自然生效,沒有黃金這就是一張廢紙。
再說,銀行本就有為客戶保密的義務,更何況是大客戶,見科恩在協議上簽了字,陳默道:「你們銀行準備出價多少,便宜了我可不賣。」
「我不知道如何鑑定黃金,得從總部申請專門的人員過來。可現在,你只有兩根金條……」
「沒什麼問題。兩根金條先留在你們銀行,等你們的人過來鑑定之後給我打個電話,我會帶來更多的黃金。」陳默摸了摸下巴:「我最近研究了企業稅法,說是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不是銷售收入而是利潤總額。」
「我發現的金沙河在隔壁荒漠,是我從你們銀行貸款後買來的。如果我用黃金還上在銀行的貸款,是否就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科恩怔怔的點頭:「應該是。我得讓律師研究後才能答覆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