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破壁(1/2)
貞觀二十五年年底設置的天竺都護府,其實遠沒有安北都護府層級來得高,重視度也遠不如。
程處弼接手的狀況,有點類似漢朝平穩期的西域都護府,地方上邦國林立,都護府的主要工作,就是仲裁和監護,其餘治理施政,基本就是隨緣。地方邦國只要不鬧事,就算是業務圓滿萬事大吉。
自「天竺地」原本形式上統一的王朝解體之後,大量的軍閥、土王、土公、部落,都各自為政。整個「天竺地」能夠充當貨幣職能的東西,除了貴金屬之外,就是從中國進口的絹布、瓷器。
瓷器這一項很特殊,是一種定製瓷器。比如說一個裝水的瓶子,它可能就充當五隻羊或者十隻羊的價值;一隻大尺寸的盤子,可能就充當一隻羊或者十隻雞……一切都交給了市場去調解,幾百個「國家」密布恆河兩岸,大瘟疫狀態下,博弈效率非常高。
除此之外,「廣交會」帶來的先進紡織技術,使得「東天竺故地」,也就是原先的高達國,成為了「天竺地」為數不多已經實現規模產業地區。
並非是香料、調味料這種高價值商品,而是黃麻。
麻紡業相當發達,整個恆河流域,除了絲綢之外,黃麻布就是次一等的流通貨幣。
因為地理氣候的緣故,「天竺地」服裝相對簡陋,並沒有發展出類似中國那樣高度發達的服裝體系。所以布匹這個「匹」,是用不上的。
所有交易的黃麻布,都是「卷」。
分大中小不同等級的「卷」,大卷可能值一貫,中卷可能值五百文,小卷大概在一百文上下。
但即便是黃麻布,也不是底層可以隨隨便便就能夠消耗的。
所以為了保證底層的經濟活躍度,「天竺地」進口了大量的開元通寶,其總量固然是比不上東海,但也有兩三個中國雄州的規模。
利潤相當可觀。
圍繞錢幣這個事情,帝國高層一直在推動的,就是效仿始皇帝,針對幣制進行立法改革。
而天竺都護府,除了軍事職能之外,還撈到了一個成文立法的權力。權力不大,還受多方監察,主要也是為了「天竺地」的地方法律法規建設。
不過如此一來,整個天竺都護府,就等於是「分封」出來的地方強權。
只不過以往是周天子分封百國,而這一回,是中央政府「分封」了一個低配版本的天竺「周天子」出來。
有了這個「周天子」,再進一步去經營「分封」更低配版本的「列國」,至於這個「列國」之中,有多少皇唐天朝的權貴,這不是中央政府要關心的事情。
歸根究底,只要程處弼能夠從「天竺地」把錢收上來,怎麼搞都可以。
以「天竺地」的特殊地理位置,根本威脅不到中國的核心農耕區。
整個天竺都護府的編制,其職能絕非僅僅是「監護」,超出軍事層面上賦予的權力,是朝野之間的共識。
李皇帝下定決心,願意給貞觀朝「冠軍侯」這麼一個「超級」權力的重要因素,就是弘文閣在收集到大量反饋之後,得出一個結論,至少「天竺地」每年可以貢獻朝廷最少兩百萬貫的純利。
當然這個「純利」會以什麼樣的形式,進入到中國腹地,就是具體到實務操作上。可能是稅收,也可能是入貢,甚至還有可能是投獻甚至是捐贈。
總之,這是一個不讓李皇帝費心,還產出不菲的大型奶牛。
更何況,敦煌宮離「天竺地」是如此之近,就磧南州又隨時具備調撥一千正規軍的實力,足以鎮壓「天竺地」短期內出現的任何一種叛亂行為。
再加上蕃地整合的效果,高原陸續遷徙前往南方低地的部族,總人口已經超過了二十萬。這二十萬人口,生存在高原地區,就是純消耗,但給李淳風打工,那就是純產出。
恆河以北的大量割據政權,其中凡是被唐朝巨頭掌控的,無一例外,其邦國的正兵,都是蕃人。
勃律國幾十個王子,都已經拿到了「校尉」差遣,身份也從蠻子,洗白成了唐人。
在恆河流域的奴隸貿易中,成為頂級幫凶的勢力團體,就是勃律國內部的老牌「法主」一系子孫。甚至是象雄國主這一脈,也遠不如勃律王族。
即便勃律國已經申請了去王號,但李皇帝還是給了一個「歸德郡王」的頭銜,並且勃律國王族,也被賜姓為李。
和其他部族邦國不同,勃律國因為接觸皇唐天朝非常深入,也就深刻明白,想要保證自身這種「超然」地位的時效性不是永久的。
有識之士很快就算了一筆帳,國內精英立刻統一了意見,決定入貢唐朝的時候,就申請內附去王號。
這種付出看似很大,但勃律法主這一系的人馬,卻成為了唐朝鎮壓蕃地、天竺地的重要依仗。
甚至可以說是左膀右臂也不為過,若非蕃地的重要性實在是太低,否則勃律法主的江湖地位,理論上要比懷遠郡王李思摩還要高一些。
在唐軍收編勃律法主這一系的武士階層之後,整編了一個軍,設置了蕃地歸德州,勃律法主就是歸德州都督府大都督。從這一刻起,整個高原就徹底被唐朝掌控。政治經濟軍事甚至是思想領域,都完成了前所未有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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