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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都是扯虎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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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二十二年開始,甚至局部地區從貞觀十八年開始算,就有大量掌握現金,到處尋找項目投資的地主豪商。

這些個局部地區,往往都有一個特徵,官方「土地兼併」特別厲害。雖然明面上沒有這樣說,可能是其它種種形式,但其結果的實質,就是「土地兼併」。

大量土地資源被集中起來管理,可能是沿江沿河蓋工廠、學校、政府部門、港口碼頭等等,也可能是類似「皇莊」那樣的新式農莊。

總之,以往把錢埋在地下存起來的方式,不怎麼好用。

等到後來特大城市都這麼幹之後,這些原本唐朝的農業精華區,也就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衝擊。

從洛陽開始,有兩條線,一條往東北方向,就是滄州;一條往東南方向,就是揚州。兩個方向各有一條大運河,順著運河兩岸,又有各種新老官道。交通發達,加速了商品流通,自然就產生了投資的需要以及空間。

汝州作為直隸近畿的上等雄州,自然也是不能例外,要知道汝州是典型的優質農耕區,李皇帝在汝州七縣一口氣搞了二十多個「皇莊」。

只是有的「皇莊」是內府管理,有的「皇莊」現在是外朝新置專管衙門在管理。前者是皇帝老子的肉,後者是外朝官吏們的湯。

至於汝州豪強、世族……這二十多個「皇莊」的誕生背景,是清河崔氏被一波帶走,那時候整個汝州上下,當真是敢怒不敢言。

也不是沒有人想要號召一下搞事,比如說讓一個兩三千人口的小家族挑個事看看,探探風頭。

然後……然後就沒有什么小家族了。

汝州的統治根基,這幾年早就發生了蛻變,雖然還在依靠地方「鄉賢」,但地方「鄉賢」的能量,明顯是大大縮水,有沒有巔峰時期的四分之一都不好說。

比如滍陽城西北有一片礦區,什麼礦呢?瓷土外加瑪瑙,瑪瑙的數量還相當的多。換作以往,「鄉賢」直接就把地給占了,等朝廷反應過來的時候,紅白雙契俱在,那是半點廢話都沒辦法說。

但現在卻是大不一樣,州內大量百姓就指著朝廷吃飯呢,又不是指著老世族吃飯,這欺上瞞下的手段,小範圍還行,涉及到礦藏之類,那就門也沒有。

為了把這地界的礦藏徹底拿捏在手,內廷外朝一起發力,直接置辦了一個縣,就卡在魯山和郟城的正中間。

又因產瑪瑙的地界叫「龍興溝」,所以這個縣的名稱,就定為龍興縣。

整個縣人口不算多,但官帽子卻不少,內府在這裡設有採礦太監,下屬瑪瑙司、瓷土司、煤炭司,各設分監有司,帶品級的宦官位子有三十多個,加上閹人也有自己的「幫辦」「吏員」,雜七雜八加起來,算得上有油水的位子有兩三百個。

這還是內府的勾當,外朝更是厲害,一個縣的配置,就算不置縣尉、縣丞,只說六房那就是多少好處多少人情?

更何況,龍興縣劃拉出來,直接就是肢解了郟城、魯山、梁縣好些地方。雖然都是邊角料組成的,可耕地還是不少啊,掛著「皇莊」的名頭進場,全他娘的是民部官吏,簡直是爽到爆棚。

待事情妥帖之後,各礦開業,就需要大量的人工,原本汝州就有不少失地「農民」,這光景就有了去處。

整個龍興縣的縣城,就是在「龍興溝」的基礎上擴建,於是就出現了一個極為荒誕的事情,那就是汝州地面上,居然有了一個城市人口遠遠多於「野人」的縣。

龍興縣的百姓,一應生活,都是圍繞著礦。

內廷外朝的牲口們,最早是通過富有瑪瑙這個名義下場的。等到了「龍興溝」之後,轉眼就變成了挖煤。

至於瑪瑙什麼的……那他娘的是啥玩意兒?

便是下來撈錢的採礦太監,也早就打定了主意,這要是皇帝主子要龍興縣入貢瑪瑙呢,他就直接去外地買個幾百斤,對付對付也就夠了。

主要業務,那當然還是修路運煤啊。

這事兒還不能吃獨食,離開魯山、郟城的幫忙,那就成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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