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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再生父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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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孫伏伽站台之後,地方法律法規建設的工作就算是正式開展。

作為前大理寺卿,孫師兄也不是吃乾飯的廢柴。創新的東西暫時是沒必要折騰出來的,但是把「約定成俗」的規矩成文成法,對他來說就是小菜一碟。

整個武漢及武漢輻射地區的地方規章,就是把以往的新興勢力爭取來的「慣例」,正式落實在紙面上。

比如其中就有一條,凡江漢觀察使府所制州縣,唐人可自行通商。這一條並不嚴謹,但大方向已經指明,也就是只要是唐人,來了武漢地區,就有自由行商的權利。

這個權利是微妙的東西,官面上來說,絕對不會鼓勵行商,商賈賤業並非真的就是如何如何下賤。而是於帝國而言,綁定在土地上的農民,更加容易管理,整個帝國的社會環境,也就更加安定。

「重農抑商」的本質,還是社會資源由誰來分配,且如何分配的問題。

老張好不容易把人帶溝里去,自然是樂見孫家老哥幫忙再飆一段車。

孫師兄把這麼個玩意成文成法,雖然只是地方規章,可這是很有標誌性的東西。這等於是告訴天下,武漢對商業是鼓勵的是支持的,對那些個有些小憋屈的二等廢柴們而言,自然而然地就有傾向性。

用腳投票麼,想要讓皇帝說鼓勵商業,那是萬萬不可的。就算要這麼幹,也得拐彎抹角,披上這樣那樣的馬甲,比如「皇商」,比如「懷化校尉」之類。

都是啪啪啪,但帶套還是不帶套,還是有區別的,哪怕區別很小,至少心理上的區別很大……

而且武漢並沒有明文規定,說要支持商賈如何如何,只說唐人可自行通商。

這裡面的意思可以有很多種解讀,但有一點,只說唐人沒說胡人,在李皇帝那裡,也是挑不出大錯的。至於自行通商,行腳商也是自行,揚州大戶百船過江也是自行。通往武漢行商是通商,武漢外出也是通商。

反正只要李董沒直接嘴炮說這特麼違反了帝國主義的精神文明建設,那最終解釋權歸武漢所有。

孫家老哥表示這種業務在大理寺都玩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刑部批覆改個字就能讓案子顛倒乾坤的時代,不過是基本操作。

針對商貿自由的權利,還有一個非常不起眼但其實很囂張的一條。

因為大量的新式生產設備、工業手工業裝備都誕生在武漢,這就使得武漢的標準成為了新興行業的行業標準,而外地的「山寨貨」,不可能真的就照著標準來,而是自己怎麼習慣怎麼來。

孫師兄幹的事情,就是把「統一標準」,落實成了文法。

軌距是多少寬,鐘錶是多少刻度……武漢的商業貿易都必須有一個統一的共同認可的標準,一切貨物的生產和交易,都是基於這個「武漢標準」來操作。

要是隨便亂搞,民部頭一個要和武漢打嘴仗,然而很多裝備、設備、商品都是武漢先發,這就使得這些標準都不得不「約定成俗」照著武漢的「慣例」來。

至於舊時斤兩,該怎麼轉換就怎麼轉換。

實際上因為武漢的貿易量占據全國的份額實在是驚人,這就使得如果照市場來說話,根本沒可能跟武漢爭。長此以往下去,在大量商品領域,朝廷就會失去判斷,更不要說話語權。

比如某一天,武漢發明了一種混紡,明明是個蹩腳貨是個次品,但因為掌握著話語權,武漢方面就能定一個合格的標準,而這個次品剛好「合格」……

說到底,沒人知道一樣東西到底是合格了還是不合格,好壞都是武漢方面一張嘴。甚至可能別家跟進之後,武漢就提高了「合格」的標準,儘管提高的原因,可能是武漢自己改進了加工工藝或者材料選擇。

而只要這麼一改,凡是按照舊標準生產的單位,小一點的直接血本無歸,大一點的也會大傷元氣。

但凡智商上線的武漢巨商土豪,此時此刻都恨不得認孫伏伽做爹,從回報率來看,大部分商賈的親爹是遠不如孫伏伽這個「好爸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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