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羅大綱的建議(2/2)
想到這裡,馮雲山點點頭,對羅大綱道:「大綱兄弟說的很有道理。如今我聖國地盤已經擴大一倍有餘,而討虜軍將士的數目,還停留在原本占領湘南和兩廣的基礎上。的確,有些不足,只不過,一旦擴兵,不但軍隊的戰力要下降,而且,聖國的財政負擔也會更重。因此,還是要慎重一些,量力而行。」
「至於清理討虜軍中的天地會頭目出身的將領,這卻是非常棘手。搞不好,反而引起一幫終於聖國的好兄弟的反感,影其軍中大規模的動盪不安。這點,我再考慮考慮。」馮雲山謹慎地嘆道:「不太容易啊。」
羅大綱道:「聖王,就先從羅某開始,給軍中做個樣來!聖國上下,誰不知道,我羅大綱原本就是天地會水寇出身,而且手下有一幫弟兄。就從羅某開始,我就不信,誰還能有話說。至於如何清理,羅某是個粗人,卻想不上來,反正聖王你吩咐便是,羅某堅決服從。」
羅大綱一席話,讓馮雲山異常感動,這就是當初追隨自己的一干老兄弟啊。他唯有點點頭,緊緊窩著羅大綱的手,搖晃著。
當夜,兩人在聖王王府的後花園內,喝的大醉,有幾分一笑泯恩仇的意思在裡面,而兩人,似乎又回到了在紫荊山區太平團營時候的時光。
第二天,馮雲山讓王闓運草擬了一份聖王詔令,規定每年,無論甲等乙等,各師師長、旅長,都必須在年底至聖王王府,向聖王和總參謀部進行述職,並且進行一次思想培訓。
同時,宣布調集甲五師師長羅大綱、乙一師師長何祿、乙二師師長黃鼎鳳、乙六師師長何賤苟、乙七師師長蔣天益,以及旅長王大才、黃中環、陳水太、鄭元伯、張拔山、李石保、陳義和等人,回廣州述職。
與此同時,總參謀部下達了調令,將各師旅中的一些主要由天地會眾構成的團營,予以打散重新分配兵力,並將團、營長進行隨機互調。當然,這些調動,儘量避開了出征在外的甲等師。
與此同時,馮雲山親自發布另一條聖王令,規定所有討虜軍實行無酬義務兵役制與有酬志願兵役制相結合。
聖王令中規定,新征入伍的討虜軍為義務兵,無酬勞,但在入伍時,其家庭享受一次性三兩白銀的補貼,並且,原來規定的田稅減半、田畝多分一人等優惠政策仍然照舊,但必須在討虜軍中服役四年,是為義務。四年以後,根據討虜軍中的選拔和篩選,合格者,可繼續在軍中服役,是為志願。
而這志願兵,便可根據軍銜等級,享受聖國支付的相應酬勞,而且,這酬勞還不低,一般成為志願兵,至少也是個士官了,一名下士,每月有兵餉一兩銀子,不過,按照馮雲山的打算,全部用聖國自己發行的銅錢支付,合計一千四百文銅錢。到少將一級,每月已經可以獲得二十兩白銀了。
對於這個兵餉,雖然不是很多,但對比太平天國的太平軍,完全無任何兵餉,卻是一大進步。相比較清朝綠營兵,最基層的士兵,綠營兵雖然表面上是每月一兩二錢,但由於經常被剋扣軍餉,只能拿到一半甚至三分之一,因此,討虜軍的兵餉拿到手的反而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