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朝廷心腹(續)(1/2)
某官署,議事廳,牆上掛著一塊白布,周法明站在布前,看著一眾屬下,面帶笑容。
白布上書四個大字:
心朝
腹廷
周法明拿著棍子,指著布上的字,問道:
「看看,這四個字,是什麼字?你來念念。」
「呃...朝、心、廷、腹」
「錯,要從上往下豎著念,從右往左念。」
「朝、廷、心、腹。」
「對了,就是『朝廷心腹』四個字!」
周法明指著自己在白紙上寫的四個字,向屬下們灌輸概念,他又拿出兩張紙,貼在「朝廷心腹」左邊,再問:「現在呢?」
「呃,朝廷心腹大患。」
「沒錯,多了兩個字,意思就完全反了,大家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周法明發問,見著屬下一個個摸不著頭腦的樣子,他點出關鍵:「執法,是朝廷心腹,執法枉法,那就是朝廷心腹大患!」
「本該是朝廷心腹的執法者,結果枉法,欺上瞞下、巧立名目、盤剝百姓,這不就是心腹大患麼?」
「有了毛病的心腹,不能再用,所以,要有警察廳,作為新的朝廷心腹,給長安城帶來新的秩序!」
周法明指著另一張圖,圖上畫著一個樹狀圖形,各樹枝末端畫著密密麻麻的方框,他繼續說下去:「警察廳,如今正在籌建,絕大部分人員,都是另行招募,不許帶有官署里的陳規陋習,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警政如何辦,沒有先例,所以一切都在摸索之中,大家要是想到什麼好點子,可以說出來,發現什麼問題,也可以說出來...「
周法明在嶺表待了數年,去年才回來,在長安做京官,任秋官府司憲,掌刑罰,如今豳王執掌朝政,命楊濟籌辦京畿警察廳,周法明被調去給老上司當佐官,再次披荊斬棘。
警政,自古未有,周法明一開始也搞不清楚這「警察」二字做何解,隨著《操辦警政章程》的擬定,他和同僚們才漸漸搞清楚。
簡單來說,維護治安、去民害、衛民生、檢非法、索犯罪,這就是警察。
進一步說,警察是「強化」了的「專業執法力量」,是王法能否正常實行的基本依仗,是「正義」的化身。
地位很重要,所以別稱「朝廷心腹」。
京畿警察廳是有別於六官體制官署的機構,成立後,朝廷對於長安居民的管理,能夠真正的做到細化,有效對付長安城內魑魅魍魎們。
首先,是更加嚴格的戶籍管理,其次,對流動人口的管理也得到強化,而特別強化的一點,是對於奴婢、部曲的加強管理。
朝廷現有的體制,當然有一套管理制度和機構,來維持治安、管理百姓,其中就包括對官奴婢、私奴婢等賤民的管理。
但丞相對現有體制不滿意,所以要設京畿警察廳,加強管理,而周法明就時不時召集屬下開會,向大家強調這一點。
奴婢的買賣必須「嚴格受控」,無論是權貴、大戶、豪商亦或是尋常百姓,買賣奴婢都要登記,蓄養部曲不是不行,但必須登記在冊。
不登記也可以,一旦犯法被抓,若沒有正當的身份證明,視同無主之物,充公。
郎主要領人回去,可以,繳納罰金。
這只是警察廳職能的一部分,然而,僅僅是加強奴婢管理這一項內容,就足以讓警察廳忙得焦頭爛額。
長安,是大周國都,城裡權貴多如狗,紈絝子弟滿地走,各種豪商、大戶數不勝數,為其服務的奴僕數以萬計,想要有效管理,難如登天。
單說登記一項,一個奴婢要在警察廳下屬的警察署登記,必須建立「個人檔案」,這檔案不僅記載姓名、性別、籍貫、所屬主家就了事,還必須附有肖像畫。
或稱素描,警察將此人的樣貌畫下,存入檔案,以免有人冒充。
與此同時,還要留下指紋,以及測量身高、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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