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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鮑魚之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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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口港,漁業行會會館,一場激烈的討論正在進行,在座的會員們,全都是從業者,要麼開著魚行,要麼擁有船隊,成日裡和海魚或鮑魚(鹹魚)打交道,一身鮑魚味。

所以漁業行會會館被人戲稱為「鮑魚之肆」,會員們一個個都是「大鮑魚」。

今日會議,諸位會員就如何更有效捕魚這一議題闡述各自的看法,大家爭論的焦點,在「分工協作」。

按著已經試行的新式「漁業生產」方法,從事海洋捕撈的船主們,應該購入新式漁船(機帆兩用),開展建立在新式漁船基礎上的新式捕撈、加工作業。

這種新式漁業生產流程,帶來的效果確實不錯,以吳謙沖為代表的一些船主,靠著購置新式漁船開展捕魚作業,確實收益頗豐。

但其他擁有舊式漁船甚至船隊的船主,卻覺得還有更好的辦法來擴大利潤。

那就是「分工協作」:打漁的船,和運魚回港的船分開。

這樣的捕魚作業方式,大致如下:不同歸屬的漁船集中起來,前往某個漁場捕魚,然後有數艘大型海船在漁場附近游弋,作為「浮島」,接收各船捕獲的海魚,做好相關登記。

大海船上的船員負責鹽漬海魚,將其裝桶,又有機帆兩用的新式船隻(稱為快船),往返於這些大海船和港口之間,負責運輸捕獲的海魚。

如此來,負責打漁的漁船可以省去往返漁場、港口的時間,專心打漁,提高捕魚效率。

這些漁船的補給(食物、淡水以及各類必需物質),當然需要大海船供應,而大海船上的補給總是有限的,所以那些「快船」離港時可以攜帶補給,不必空艙白跑。

這樣的分工協作,可以確保大量漁船能夠長期呆在漁場,甚至經歷整個捕魚季節,不需要各船主都購置新式漁船,可以讓舊式漁船物盡其用。

當然,在漁區捕魚的漁船不一定能在茫茫大海上找到作為「浮島」的大海船,同樣,負責運送補給和魚獲的快船也不容易找到「浮島」。

加上船員長期出海在外,有什麼頭痛腦熱,最好能登岸靜養,所以,可以選定漁場附近的特定島嶼,作為「浮島」的泊地。

小島上可以搭建臨時營地,讓各漁船船員有個地方安心休息,或者適當修補破損的漁船(前提是破損情況不是很嚴重)。

若遇風暴,漁船還有地方避風。

這樣一來,無論是打漁的漁船,還是專職運輸的快船,都有個固定的目標,不至於在茫茫大海上亂竄。

如此分工協作確實不錯,因為大家捕魚基本都是在近海漁場,漁場附近總是能找到小島的。

但對於已經購置新式漁船的船主來說,卻不划算。

他們花了大價錢購置新式漁船,剛把本錢或貸款賺回來,接下來正要大幹一場,可不想被那些吝嗇鬼拖後腿——他們就想單幹。

說得更直接些,就是想有「自主權」,自捕自銷,不想多出幾個中轉環節導致開支增加、利潤下降。

再者,漁船長期在海上晃悠,萬一遇到風暴,光靠那幾個小破島可未必頂用,萬一造價昂貴的新式漁船完蛋了,他們找誰哭去?

兩種意見無法統一,而漁業行會並沒有強制規定會員之間必須合作,必須一起發財,大家又不好撕破臉,只能據理力爭,爭得面紅耳赤。

支持分工協作、一起捕魚的東主,認為這樣的合作不影響新式漁船的捕魚量,畢竟新式漁船也得往返港口、漁場,不僅花時間,還消耗大量燃煤。

眼見著兩撥人說不到一處,主持會議的會長、副會長趕緊兩邊勸,列席會議的北洋市舶司淮口分署官員,趕緊出來說句「公道話」。

也就是提出一個建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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