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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糾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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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東城東湖畔碼頭,歷經數年的發展此處已經變成熱鬧的魚市,每天都有漁船從湖裡運來滿艙的各類水產,在碼頭靠岸卸貨,然後和買家談好價格運到各處酒肆。

西陽城愈發繁榮,來來往往的客商撐起了酒肆、食坊的買賣,而定居的人也日漸增多,吃喝多了對於水產的需求也多了,所以巴東城魚市的買賣越做越大。

巴東城東有大湖,西陽城北也有大湖,但巴東城的湖泊面積更大,出產更多,占了西陽水產市場六成以上份額,雖然運輸距離遠了些,但水產依舊熱銷。

並不是所有的水產都要運往西陽城,巴口港靠泊大量船隻,許多客商直接在港口完成交易,用帶來的貨物以物易物,換回大量布匹,然後就近在巴東城過一夜,次日打道回府,所以巴東城的小酒肆漸漸增多,也需要水產。

不光鮮活水產,蓮藕也是供不應求,因為軍器監需要大量魚鰾熬膠的緣故,巴東城漁民將剔除內臟、魚鰾後的魚,做成魚丸、魚面,同樣廣受酒肆好評。

賺錢的機會多了,聚集巴東城的人也多了,而糾紛也就隨之而來,其中主要的糾紛就是圍繞魚市碼頭產生。

巴東城居民以水軍及家屬為主,即便後來許多人都憑著軍功分了田地,但打漁依舊是一筆來錢的營生,而湖泊深處的零星村落,其村民也開始打漁運到巴東賣錢。

所以原先的小碼頭開始不夠用了,歷經幾次擴建,都是巴東城居民捐資,所以面對越來越多靠泊的外地漁民,雙方矛盾越來越多。

碼頭是巴東城的街坊捐錢擴建的,關爾等甚事,不許靠泊,不許賣魚!

憑什麼!我等也是官府治下良民,一樣繳納租調,巴東城是官府的地盤,憑什麼不讓漁船靠泊,你們這是欺行霸市,我要找明府主持公道!

爭執不斷發生,端的是一地雞毛,郡守許紹有責任協調爭端,只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這種事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不小心就是兩頭都不討好。

年輕,沒有什麼不可能,一如年輕的宇文總管總有辦法解決問題,年輕的許明府也不是只會空談的清流,要解決問題就得溝通,沒有什麼事情是溝通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繼續溝通。

許紹多次走訪湖畔各處村落,聽取村民、漁民的意見,當然巴東城這邊漁民的意見也搜集了一大籮,然後讓各方推舉代表,坐在一起「互相溝通」。

這一溝通就是接二連三,好說歹說終於在郡衙的牽頭下,各方達成「諒解」,取了個最好的解決辦法。

碼頭是巴東城本地人響應號召捐錢擴建的,所以這些人(漁民)的利益要考慮,而巴東城也不是私家塢堡,排斥外地漁船靠泊也是不對的。

事情關鍵就在一個利字,不許外地漁船停泊只是表象,不許外地漁民到魚市賣魚,以免自家利益受損是真,雖然有的漁民已和酒肆定下契約,能長期供貨賺錢,但大部分漁民還是得靠魚市才能水產。

巴東城漁民要維護利益,所以出現排斥外人的現象,而這糾紛再放縱下去,真就會變成欺行霸市,許紹知道這種歪風必須要制止,但堵不如疏。

碼頭重新拓寬,分為卸貨和停泊兩處地段,無論是本地還是外地漁船,卸了水產獲必須轉去遠處的停泊地,不得滯留,外地漁船每日一文「停泊費」。

魚市重新規劃,統一修建聯排鋪面,魚市裡的鋪面巴東城居民占五成,別處湖畔村落各自分剩下五成,重建費用大家一起承擔,出資最多的前十人,可以優先「搖號」選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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